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胆的从鬣狗们跟前经过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而且怼天怼地有“平头哥”
爱称的蜜獾,在草原上少有动物能够治治它们,一向弱势的胡狼反而总是能让蜜獾节节败退,甚至常常以蜜獾的幼崽作为食物。
如果按照某些不嫌事大的蜜獾狂热粉丝的说法:蜜獾怼天怼地,狮子都不敢惹,那就应该是草原第一,而胡狼能拿捏死蜜獾,大帝之称倒也正确了几分。
不过这些都是调笑的说法,当不得真。
实际上,因为其体型小,体重一般在7到15公斤之间,犬齿只有两厘米多,威胁小,很多时候这些猛兽都这个没有威胁的小东西不感兴趣。
而且胡狼瘦弱,没有多少肉,跑得又快,对付它都不是大炮打蚊子了,而是要塞炮打蚊子了。
这就有了大帝之名,超然物外。
这还是冯德进入草原以来,第一次目睹大帝黑背胡狼的尊荣。
胡狼一副我只是路过的样子,慢条斯理的走到了斑马尸体旁边,正准备下嘴,岚突然站起来,吓得胡狼连退十多米。
等到岚爬下之后,胡狼再次靠近,岚嘴里咬着肉,但是更具警告意味的低吼不断的发出。
胡狼只好站在不远处。
不给就不给,凶什么凶嘛!
我就吃“一口”
,一小口都不给我……
胡狼确实只吃一口,但是吃完了一口,过一会儿就想吃第二口了,只要能蹭饭,就想要蹭到饱。
黑背胡狼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小型动物,或者昆虫、鸟类、植物等为主,但是如果能吃肉,这显然是最好的。
所以蹭饭积极。
而且黑背胡狼还不是那种你不给它吃它就算了的,它还喜欢扇阴风、点鬼火,挑起混乱,自己趁机偷食。
不多一会儿,冯德就看到胡狼兴奋了起来,这是一个有强力外援的信号。
冯德有些紧张起来,连忙抬高视野,果然看到了一群别的生物朝着这里靠拢过来,而胡狼是靠听觉发现的。
这是一群野狗。
单说野狗可能感觉资格不够,因为感觉就是野生的狗,但是换一个名字杂色狼,感觉一下子不同了,再换一个三色豺可能一下子身份档次就上来了。
它们是野生动物中的佼佼者,也是强大的猎食者。
野狗毛色杂乱,有黑、黄、白三种颜色,毛色斑纹各不相同,看上去身上就是一块脏乱的布一样,但是在草原上,它们威名赫赫。
狮子是当之无愧的大哥;鬣狗是紧随其后的二哥;而三哥,便是小透明野狗。
它们的存在感不如狮子和鬣狗足,甚至不如花豹和猎豹足,但是这只是在人类的视野当中,在自然环境之下,它们依然是强力的猎食者。
捕食大型动物,也有它们的一份。
野狗一出现,岚就察觉到了。
野狗一共九只,这让岚头疼无比,就算是不是这个数量,在第一头野狗发起骚扰了之后岚也知道三四只也同样不好惹。
它们牙尖爪利,轻而易举给岚又增添了几条血痕。
草原狼岚可以以一敌五,瞬间击溃,那是因为草原狼和岚同属于狼,表皮的防御并不是那么强大,现在这个弱点也出现在了岚的身上。
草原上的狼,可还不能像野狗这样,在富饶区域活动。
单打独斗,岚可以很快速的击溃对手,但对方足足九个,这也是野狗立足草原的优势,那就是数量优势。
听说左慕南的丑媳妇又搞事儿了!...
莫玉锦第一次和花美人相见,花美人觉得莫玉锦看起来帅而不够亲民,所以撒了一把无色无味的痒痒粉给莫玉锦作为见面礼。莫玉锦当场高冷不在而是手舞足蹈挠痒痒,惊掉众人下巴。莫玉锦当时真的是感觉把这辈子的洋相都出尽了,可是哪里想到这只是一辈子的开始…第二次,莫玉锦和花美人见面,花美人觉得莫玉锦虽是她相公却是中看不中用,所以下了一把无色无味的蒙汗药给莫玉锦来个霸王硬上弓。莫玉锦醒来后真觉得尊严扫地,却是哑巴吃黄...
人之命运何如?其生若浮,其死若休蚁蝼无异,惟相有别。天地从不仁,道义也无真,如何处治乎?升仙去,去疾,去歹去贫去忧去恐去辱去逆,可得长生。五重境界,挣脱命运枷锁。凡人境,生于天地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升仙境,得道成仙,凡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者,皆可杀得。长生境,万里仙踪,粉碎虚空绝伦伍,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天道境,似是千年万年,永恒都触摸不到的地方。天机境,十方俱灭,唯我独尊。各位兄弟姐妹,需要你们的推荐啊,桥头敬谢了。...
小说主人公是赵峰赵雪的书名叫太古神灵的眼睛,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快餐店最新写的一本玄幻科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肖凡为长辈守夜,无聊之中拿着微信摇一摇却摇到了一个饿死鬼!从此肖凡的普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做神医泡院花学泡警花当大侠泡鬼花看肖凡一人携众鬼闯荡花花都市!微信在手,天下我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