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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简单而仓促的填写了手续之后,行为处事风风火火的何诚就带着周长风离开了这元安医馆。
此刻天色渐晚,夕阳马上就要落入地平线以下了,载着他俩的越野车快速行驶在道路上,一路向西边的长江江畔赶去。
道路两旁尽是车水马龙与灯火阑珊之景,遍布着形形色色的飞檐翘角的楼宇,霓虹灯管构成的绚烂招牌在夜幕中格外显眼。
这景象,倒是一派繁华。
“这次的变数不小啊,英国人增调了一个整师,咱们添了你那旅…”
叼着香烟的何诚只有右手搭在方向盘上,“到时候给养肯定吃紧,难办啊。”
“英国人?”
虽说见怪不怪,但周长风仍旧觉得不可思议,“交战地域是哪?”
“乌斯藏、白马岗。”
“嗯……”
这个地名听得周长风一头雾水,本想追问下去,但最后还是把问题咽回去了。
大约一刻钟之后,车子驶出了城区,他就这么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了自己所属单位的驻地。
铁丝网、鹿砦、沙袋、岗楼、哨兵,的确是军营的布置风格。
而何诚在丢下周长风以后就驾车离开了,后者这才知道他是陆军第四步兵师的,与自己压根不是一个单位。
虽然周长风自认为早都已经对军旅生活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可初次来到这个世界的军营仍然让他有些忐忑。
除了站岗的卫兵戴着钢盔之外,营中的士兵们大都戴着毡笠帽,穿的是一种方领的灰绿色军服,鞋子则是翘头的翻毛短靴。
见他到来,卫兵立刻放下背着的步枪,枪托着地、右手握持,同时平举左手。
这好像是扶枪礼?挺久远的行礼动作了。
稍作踌躇,心生好奇的周长风开口道:“把枪给我看看。”
“是!”
卫兵随即举起步枪,将之递了过去。
接过枪之后,周长风“哗啦”
一声拉开了枪栓,一发空包弹从枪膛之中蹦了出来。
如此反复几下之后,他弯腰将落到地上的空包弹和四发尖头弹捡了起来。
这大概就是一支普通的旋转后拉枪机的栓动步枪,平平无奇、稀疏寻常。
历史上大多数型号的栓动步枪都大同小异,无非在闭锁方式和供弹方式上存在各自的特色罢了。
在交还了步枪以后,周长风问明了路,向自己的房间走了过去。
事到如今,他虽然坦然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但是对于初来乍到就要开赴战场直面生死这个状况有些无奈。
而且,他觉得自己缺乏归属感,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
这个世界让他觉得很扯淡,可是转念一想——都重获新生了,还能再奢求什么呢?只是这也太急了,愣是连一丁点适应的时间都不给啊。
此外,他面临的情况似乎有点独特,一般来说不都是能继承记忆的嘛?可他几乎是什么也记不起来,主动去回忆毫无效果,仅有潜意识偶尔会给予一些反馈。
比如之前看到士兵们戴的宽檐软帽时,按理来说他肯定是不认识的,但脑海中却知道那玩意叫“毡笠帽”
;而自己的配枪,则也知道这是一支勃朗宁HP-35,乃是去年兵部向FN公司订购到货之后下发的,今年定型为三六式。
“不管了,先吃饭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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