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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站在河边,昂着头吟诗,见到杜鹃过来,斜着嘴角微微一笑,露出几分自以为是的潇洒。
他头发梳的油光铮亮,还穿了一件白衬衫,最夸张的是衬衫兜上还别了一支钢笔。
一见杜鹃,露出几分狐疑,随即故作不知的问:“你是……?”
只是这狐疑假的不能再假。
他是见到杜鹃过来,才故意吟诗的。
就连站在这里装腔作势,看着也是准备好奔着她来的。
杜鹃挑挑眉。
男青年眼看杜鹃没说话,再次开口:“我是村里的知青,我叫王有亮。
我是去年秋天来的,你是村里的人吗?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杜鹃:“我来串亲戚。”
说完了,戳了一下小不点狗蛋儿,说:“走啦。”
“等一下。”
王有亮有些不高兴,这没达到他的预期啊,这人不是该被自己迷倒吗?
他赶紧说:“你叫什么名字?你是谁家的?既然来了,着什么急走,不如聊一聊?我看你也是读书人,我这个人是最好学的,可惜知青点的人都只注重吃吃喝喝的物质享受,一点也没有精神层面的追求,不能跟我有灵魂上的共鸣,我想,我们可以探讨文学探讨知识探讨诗歌。”
他微微一笑,说:“我很懂。”
杜鹃挑眉,说:“那倒是不必了。”
牵着小孩儿转身就走。
“你等一等,你怎么就这么走了,你还没说你叫什么,我们其实可以……”
他立刻就要追上来,他当然知道这人叫什么,杜鹃嘛!
他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人是老杜家的重孙女儿,现在住在市里,听说人已经有工作了。
这点是最让王有亮心水的。
这女人家家的,在家做饭带孩子照顾家就是了,上班那是爷们的事儿。
他如果能够跟这个杜鹃在一起,那她的工作得给他啊,到时候他就能离开村里,出去过好日子了。
嗯,听说他家好几个工人,房子也不小,到时候他也可以把家里人接过来。
他妈辛苦了一辈子,也该享享福了。
听说他家有厨子,正好会做饭,他妈可以啥也不用干了。
还听说他家就一个女儿,那往后他家的一切还不是都是他老王家的?
嗐,谁让他家没儿子呢。
女婿就是儿!
王有亮是去年下乡没错,但是他一直都很看不起村里人,他在城里的时候日子也过的苦,所以跟村里人来往不多。
虽说下来之后干活儿不行吃不好住不好,但是那又如何,他是城里人,跟这些泥腿子不同。
没看见吗?
村里好几个姑娘都对他有意思呢。
可惜条件没有达到让他满意,他只会吊着,不会考虑。
如果能够回城能够有个正式的工作……
王有亮低声笑了出来,他一下子就盯上杜鹃了。
他们一家子今天回村,杜鹃接班儿传的沸沸扬扬,他一下子就来了劲。
这不是给他量身定做的?
他赶紧追上前:“你是不好意思跟我说话吗?我知道你们女孩子腼腆,但是你相信我,我是一个很好的人,其实我这个人还是很受……”
杜鹃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一下王有亮,这人长得就普普通通,个头还没她高,怎么做到那么普通,又那么自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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