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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bào怒。
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
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
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
没有人知道,莫chun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ldo;你去死吧&rdo;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
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
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cha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
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
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ldo;小美国鬼子&rdo;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
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
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
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
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
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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