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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淑妃便知会了内务府,把东五所收拾了出来。
柱子、门窗、家具什么的都重新上了漆,通了风,窗纱也都换了新的。
说是搬家,也根本不需要齐晟自己动手,自然会有人把他的住处和东西都归置好。
而他目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给自己挑伴读。
大晋自立国以来,皇子的伴读多出自宗室子弟,和勋贵子弟。
但齐覃已经是第三代天子了,天下承平日久,武将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
皇子伴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臣下的一种施恩,也是对重臣的一种拉拢。
所以,这一代自大皇子开始,伴读里都有了文臣家里的孩子。
到了齐晟这里,也不能例外。
但是,齐晟觉得吧,自己就是一条咸鱼,还是不准备翻身的那种。
那些有大志向的少年们,自己还是别耽误人家的前程了。
因着存了这样的想法,在淑妃询问他的意见的时候,他提了一个很纨绔子弟很不上进的要求。
“要会蹴鞠,儿子准备组建一个蹴鞠队。”
蹴鞠这种东西,原本是军中训练士卒的配合用的。
后来,就逐渐流传到了民间。
贵族也有玩儿蹴鞠的,但时人却普遍认为这种运动上不了大台面。
特别是在文官的地位越来越高的时候,这种从军中传出来的东西,就更为上流社会所鄙弃了。
因此,齐晟这个要求说出口,从刘嬷嬷到淑妃身边伺候的丫鬟,没一个不面露焦急的。
要不是她们还记得主仆之份,怕是就要逼着他改口了。
但淑妃不以为意。
她从来不指望自己儿子能有什么大出息,只盼着他平平安安地长大,将来给她拐回来一个漂亮媳妇儿就好。
“就没有别的要求了?”
淑妃笑着问。
齐晟皱着眉头想了想,又加了一条,“得皮糙肉厚。”
他可是听说了,皇子伴读最大的作用不是激励皇子读书,而是替皇子受过。
作为一个只喜欢背书,不喜欢写作业的准纨绔,做他的伴读,挨打受过肯定是少不了的。
而且,这个要求,还能顺便刷掉那些有野心的人家的子弟。
这些人家都是梦想着从龙之功,或者是想着提前结交一个实权亲王的。
齐晟这俩要求一扔出去,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个胸无大志的,哪里还会拿自家的优秀子弟来投资他?
至于那些不优秀的,谁敢荐到宫里来?
“皮糙肉厚?”
淑妃挑了挑秀气的眉毛,蹲下身和他平视,一脸严肃地问,“你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准备逃课?”
“咦?”
齐晟眼睛一亮,“我怎么忘了还可以逃课呢?原本我只准备逃功课的。”
“啊?”
刘嬷嬷终于忍不住了,一脸担忧地说,“这……怕是陛下会不高兴吧?”
齐晟撇了撇嘴,坚定而自信地说“只要我课逃的够多,父皇的教训便追不上我。”
——父皇每天那么忙,儿子又那么多,如果他天天逃课,父皇哪里教训的过来?
而且,他早看出来了,齐覃虽然表面上对几个儿子各种嫌弃,其实却是个标准的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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