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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o;其中一个男人回答道。
&ldo;好了,那别再跟着我了。
&rdo;明笙摆摆手。
&ldo;董事长说了,无论如何都要保证您的安全,不然回去就炒我们鱿鱼。
&rdo;男人强调说。
&ldo;我去找警察,你们有警察可靠吗?&rdo;明笙瞪眼睛:&ldo;信不信现在就炒了你们!
&rdo;
他向来不喜商量,扔下这话,就朝着邵丛好不容易帮自己打听出的住址迈开步子。
那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很快隐入人群,也不知道是真的走了,还是不过让小混蛋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明笙知道自己这回不请自来,云葵肯定是要生气的。
但了解到案情危险性的他年轻气盛,生怕小谢警官也失踪在南方茫茫的大山里,根本毫无办法安心守在北京。
遇到爱以后,人就会变的跟执着走路的瞎子一样愚蠢吧?
虽然云葵没用任何言语表明过心迹,但明笙能感觉到她在试着改变态度、接受自己。
即便这个过程比水滴石穿快不了多少,他却仍旧觉得幸福。
因为与云葵的相处的感觉,和其他姑娘给他的完全不同。
明笙变得没有目的、也没预期,任何事的发生都无法代表得到和结束。
他已经开始慢慢觉得:就算只能如此的一点一点靠近她,靠近她一辈子也挺好。
这还是小混蛋第一次,并非对一个人的此刻,而是对一个人的全部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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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失踪儿童的巨大数量遍给了警方极大压力,秦皓的失踪更使得破案迫在眉睫,云葵初到,恰巧赶上专家会议,在不短的时间内,听了好几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详细分析了案情以及老班长有可能的去向,待到她再从市局走出来时,天已完全黑透。
小谢警官和王淼挥别时,约好凌晨四点就出发。
时间无多,安排紧急,理应赶快去休息。
可疲惫地拎着行李包朝着招待所走着,又不安地听到了背后轻微的脚步。
云葵猛地回头,对着空荡而孤寂的小街发了几秒的呆。
……是不是前阵子老琢磨明笙被人跟踪的事,神经敏感错乱了?
她无奈地摇摇脑袋,索性加快了步伐,飞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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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冬天有种能够穿透所有衣衫的寒冷,考上大学后,谢云葵回家乡的机会不多,熟悉了北京暖气的干热,这回猛地在浙江待久了,手脚竟渐渐僵痛了起来。
此次为了行动方便,她穿了低调的登山装,在王淼开车的时候,忍不住把小混蛋之前送的围巾和手套通通戴好,这才舒服许多。
……那个家伙在干什么,几时才能长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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