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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庭轩虽然浪荡,在京城也是名声响亮的花花公子,但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从不近女色,这么些年,能触碰到他的女人,也只有一个傅娇罢了,那还是因为傅娇是他的小表妹。
他有些失落的看着那双捧着兰花的手,看着她在装满野菜的背篓里挖了个坑,把兰花埋进去;看着她用几根细竹枝搭配着藤蔓,七扭八绕,编出来一个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丑不拉几的篮子;看着她弯腰把地上几个裹着泥土,中间胖两头尖的东西扔进篮子里,双手脏兮兮的,全是泥巴。
“这是什么?”
韩庭轩愣了愣,这是自己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
“这,呃,红薯?”
郑采薇的语气有些不确定,还带着一丝商量的语气。
“你不知道是什么,你还挖?”
“谁说的我叫红薯,我叫番薯!
番薯,记住了没有?”
好一个暴脾气的红,呃,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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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采薇盯着那番薯看了好半天,才眨了眨眼睛,仰起头看着韩庭轩道,“这是番薯,可以吃,我挖一些回去,开春了可以种到山地里。”
躺在地上骂骂咧咧的番薯没了声音,郑采薇挑了挑眉,连藤带番薯全部塞进了刚才编起来的篮子里,双手抓住篮子的两边,试了试力道,有些重,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挂在了山尖上。
就在郑采薇犹豫要不要扔下番薯明天再来拿的时候,韩庭轩伸手,轻飘飘的提起了那个篮子,在郑采薇惊讶的视线中,往上一扔,篮子稳稳的落到了肩膀上,再一个潇洒的转身,大踏步向前。
“走啊,你的那个篓子,要不要我帮你背?”
韩庭轩回头,视线落在地上的篮子上,郑采薇回过神来,轻轻摇了摇头,背起篓子,跟上他的步伐,一前一后,出了林子。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为这温馨的一幕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回到家,两人又找回了才来烂泥村时的默契,一人处理猎物,一人处理野菜。
张妈妈从厨房出来,就看到蹲在院子角落各自忙活的两人,不知道怎的,张妈妈觉得两人之间的氛围有些不对,好像没有了前几天的客气和疏离,多了几分温情在流淌。
张妈妈欣慰的笑了笑,转身回了厨房。
得提前把腊肉切好,小姐拔了竹笋回来,竹笋炒腊肉,味道最好,小姐也最爱吃。
摘完野菜,郑采薇的视线落在装番薯的篮子上,想了想,从背篓里拿出来的七个番薯,看了看篮子里面只有两个了,有些肉疼,又把小一些的番薯放了回去,留了四个稍大点的,洗了洗,打算一会儿切成大块,蒸一下,每人尝个味道吧。
原本打算两个人分一根的,奈何家里人太多,红薯太少了。
得找个机会问问番薯,周围还有没有她的同伴了。
番薯一般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靠块根和茎繁殖,既然能在山里找到一株,应该还有其他株。
这么一想,郑采薇才把抓心挠肝的头疼放下,专心炒菜。
晚饭很丰富,有菜有肉,绿油油的大家平时都不愿意吃的野菜,被她用腊肉那么一炒,那叫一个满口生香;那竹子,脆脆的,没什么味道,没想到和腊肉搭配,竟然如此好吃;还有那婆婆丁,苦的要命,大家都不爱吃,没想到和鸡蛋一煮,竟然清香回甜;最要命的是那一盆黄澄澄的肉,大块的肉带着骨头,裹着汤汁,那叫一个馋人,就像带着钩子、牵着绳子一样,不知不觉,吃了一块又一块。
月上柳梢头,盘子空了,肚子也撑了。
来帮忙的村民才恍然醒悟:原来,跟着大姑娘一家,才有肉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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