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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想想,她身上可是背着一整个神魔狱。
也不等她伸手来接,权十方先动手盛了一碗递给她,才把自己的盛起。
哎,真是体贴的好男人啊。
才喝了一口,就见他眉毛扬起,显然惊讶于这味道之好。
他喝汤的姿势虽然文雅,速度却不慢,几口就连红薯带汤吃光了。
她很有眼力价地及时道:“别客气,再续就是。”
结果权十方也就大大方方地又盛了一碗。
她惊讶道:“权真人,席上的饭菜不合你胃口么?”
居然喝红薯汤喝得津津有味。
他要是敢说宴客的饭菜不好,姑奶奶就鄙视他一辈子!
“梅掌门请客,味道自然是好,但我却觉得及不上这碗红薯汤。”
权十方道,没注意到宁小闲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嘛意思?说她辛辛苦苦死了好多脑细胞才琢磨出来的绝世好菜,还不如这没有技术含量的红薯汤?帅哥,长得再帅也不带这样侮辱人!
“我幼时家贫,家母经常做这红薯汤,让我印象极深。
可是年长之后,在哪里都喝不出这种味道了,只有宁姑娘的汤,居然与家母所做神似。”
他说的话总带有令人不得不信服的意味。
原来权帅哥的童年也过得很穷啊,算了,原谅他了。
她摸出一样东西冲他晃了晃:“说穿了不值钱,我的红薯汤味道特别,是因为放进了这个。”
权十方望去,不由得恍然:“原来如此!”
她抓在手里的,是一只大苹果。
宁小闲顺手掰了个鸟腿给他:“尝尝。”
他不喜肉食,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见她目光炯炯盯来,只好撕了一块入口。
“很香。”
只是肉质很细,“不似鸡肉。”
“仙门里的鸡不归我们吃。”
她耸了耸肩,“今日抓着一头大肥鸟,算你有口福。”
他笑得温和,哪怕是吃鸡腿的姿势也很文雅。
宁小闲突然想起一事,问起:“对了,梅大小姐今日穿的是什么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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