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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出乎华伦-亨利和他的未婚妻杰妮丝的意料,纠正他们对苏联入侵芬兰的看法的,竟是梅德琳新交的男朋友,一个长号手,公用事务系的大学生,名叫希威尔-波茨曼。
十二月初他俩订婚以后,双双来到纽约,去拜访梅德琳的新居,他们在这里巧遇她的男朋友,感到很吃惊。
帕格-亨利听说她搬进自己单人住的公寓,很是生气,但如果他知道她搬家的原因,他其实应该高兴。
梅德琳越来越讨厌跟她住在一套房间的两位少女。
两人都有风流事儿——一个跟一位专写笑话的作家,另一个跟一位跑龙套的演员。
梅德琳发现他们只要有一对在家,她就得躲出去,到很晚才能回来,要不就只好一个人关在自己房间里。
她们住的房子很简陋,墙壁薄极了。
她连装聋作哑都不成。
她感到十分厌恶。
两个姑娘都有很好的工作,衣着很雅致,又都是大学毕业生。
但是,梅德琳觉得她们的行为简直象妓女一样。
她是亨利家的孩子,跟父亲的观点一致。
梅德琳在日常琐事上多多少少接受了一些美以美教规的影响,很相信她在家里和教堂里学到的东西。
没有结婚的少女如果正派,就不会跟男人同居,这在她看来,几乎是一条自然的法则。
男人就灵活多了,比如,她知道华伦订婚之前就不怎么规矩。
她比较喜欢拜伦,因为拜伦在这方面更象她为人正派的父亲。
梅德琳认为两性关系是一桩轻松的玩火游戏,只能在保障安全的一定距离之外享受那熊熊的火焰,直到新婚之夜才能纵身投入那炽烈的火海之中。
她是一个出身中产阶级的正派少女,她丝毫不为此感到羞愧。
她觉得跟她同住的两位少女都是大傻瓜。
休-克里弗兰一给她加薪,她就即刻搬了出来。
“我不知道,”
她在帷幕后边,一边搅着炉子上一只锅里的东西,一边说“也许不该做这顿晚饭。
我们不如都上馆子吃去。”
她是在对她的男朋友希威尔-波茨曼说话,大家都管他叫波茨。
他俩是九月份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
波茨瘦高、苍白,性格温顺,蓄着一头厚厚的棕色直发,无边眼镜后边一双凸出的、沉思的眼睛。
他总是穿棕色衣服、棕色鞋,打棕色领带,甚至连衬衣也是棕色的;他经常阅读大部头的、枯燥无味的经济和政治书籍,自己对人生也抱着一种灰溜溜的看法,认为美国社会注定要毁灭,很快就要崩溃。
梅德琳觉得他很有意思,对他感到特别新奇。
这时他在棕色衣服外边围着一条粉红色围裙,帮她收拾小饭桌,削炖肉用的葱头。
“现在还来得及,”
他说。
“你可以把炖肉留下,明天晚上吃,咱们请你哥哥和他的女朋友上朱丽奥吃去。”
“不行,我已经告诉华伦我自己烧晚饭。
他的女朋友很有钱,不会乐意下意大利小饭馆。
而且他们还要赶去看戏。”
梅德琳走出来,用手帕揩了揩发烧的面孔,看了看饭桌。
“太好了。
谢谢你,波茨。
我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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