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来是不容易死的!
要是让自己再跟老头活个十年八年,小道士宁肯真死了都行。
现在是穿越了,才几天啊,她的觉都能睡饱了!
原来睡饱觉这么幸福,她对现在的生活半点没有不满意的,除了尝不出味道。
但也不重要,她原来也尝不出味道,比较起来她现在还能吃到巧克力了呢!
小道士甚至不敢再想万一回去了怎么办,想着身上都开始疼了,于是赶紧跟祖师爷祈求:这儿挺好的,我哪儿都不去。
虽然同学会变成狗……狼!
但是,没有老头了,狼算什么!
惹急了她就再吃野生动物,反正之前也吃过,还吃了不少呢!
这会儿小道士又后悔了,一拍自己脑袋,他是狗……不,狼,那自己昨天怕什么?为什么要蹲下挨打?
小道士想起蓝星深山里的狼,想起自己多少次按住它们,在老头的要求下强迫那些狼还有一些野兽吃药的画面……
她完全不怕狼啊!
狼也不过是老头试药的玩意儿,跟自己一样啊!
自己还能压住它们呢!
这样说来,她是比狼要厉害些的啊!
林仙也觉得这小道士也是挺厉害的,竟然能压住野生动物。
当然更可能是老道士有术法,制住了动物们,让它们由着小道士喂药。
老道士突然有一个能往死里使唤的奴才,应该是不打算真让小道士死的。
林仙是这么分析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小道士又想了想,想通了,觉得不怪自己昨天被吓到,毕竟那深山中没有狼啃人胳膊的,也没有人变成的狼,还是怪吓人的。
啃人胳膊这事儿确实吓人,可小道士觉得是那个掉了胳膊的同学没有压住狼的缘故,不然正常人怎么会被一条狗……呃不,那个,狼给咬了呢?
小道士不理解,十二万分的不理解,毕竟警察叔叔可是一下就把同桌给踹倒了,那自己为什么不踹呢?她完全可以打狼啊!
林仙在山上活的久了,她的认知中,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可怕的,所有的动物……除了蛇比较难搞,其他的都是可食用的。
蛇也能吃,就是费劲。
她觉得自己完全没必要怕狗……狼!
小道士想了又想,脑子快转不过来了,想起昨天的那个啃人胳膊的同桌,打了个哆嗦,还是觉得不行。
再怎么自我安慰,对方到底是人还是狗,这事儿很难界定,不然……去问问警察叔叔?
她希望警察叔叔能给自己一个答案。
于是,吃过饭,林仙爸妈带着林仙到严队长家的时候,小道士直勾勾看着严队长,眼里全是好奇。
当然,她的头发又多又密,遮住了半张脸,完全没人注意到她的眼神。
林仙也暂时没有要改变这身体的形象的想法,反正离能结婚还早着呢。
林仙爸妈跟严队长好一通客气,等到走了,小道士纠结了很久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他,是中洲队队长,他,带领伙伴纵横轮回空间,他,拜在截教圣人门下,他,与周武王争夺气运,从圣人手中抢夺功德。魔人布欧是他儿子,赵灵儿是他家小二,他是个大忽悠,有人说他是魔鬼的化身,有人视他为救世主,他最终能否超越主神空间,成为真正的主角?...
携恨入狱四年,程浅言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夺他初吻,害他初恋,毁他在乎的一切。顾陌年,你威胁我就要付出代价!姓顾的你听着,想要保护你在乎的人,那就乖乖听我的话!她强势疯狂,不惧一切,护母亲,护弟弟,护家业,却忘记保护自己。尘埃落定,她丢下离婚协议顾陌年,我不陪你玩儿了,离婚。老婆别闹,等你八年可不是为了让你来离婚的。...
晚上见,就是晚上才给你见!从来没见她这么该死地说话算话过!等了十三年,现在要晚上才给见?大法官说我不干!他不单只要晚上见,他还要白天见!每分每秒,随时随地,想见就见!呀?还带跑的?十三年前能给她跑了,现在大法官一手遮天,她就是长了翅膀要飞,他也保证窗户都不给她开一扇!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离婚!你这死穷鬼窝囊废配不上我女儿。丈母娘啪的一声将离婚协议摔在桌上。少爷,终于找到你了!片刻后,刚被扫地出门的叶燃就被一辆劳斯莱斯堵住。好女婿,刚刚闹着玩呢!我们家还等您来救。丈母娘一把扯住叶燃。真香!...
魂穿明朝正统年间的一个惹了一身风流债的官二代,其时奸宦当道,北虏窥伺,土木堡之变旋即爆发前世默默无闻,今生又怎肯碌碌无为?何以立足?一腔热血,一口不平气,和那颗二世为人不甘平庸的心。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也!(注既有轻松搞笑,又有激情热血)...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