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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通俗文学还是非主流,还有人出来想灭了它。
中国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市场、大游乐场、大工地,连大学校园都出现了夜晚的彩灯与喷水池以及类似自由市场那样的小商小贩。
这种气氛,老百姓喜欢,领导也不讨厌,于是到了九十年代,大众文化成为主流。
它的颠覆性已变成了媚态。
王朔:我九十年代初也是媚态可掬那类的。
老侠:不光是媚,而且智商也快降到零了。
对了,想问一下,你对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责任感,有什么自我期许?
王朔:没有,起码明确的没有。
我感觉写作是和别人无关的,作为公众人物不会妨碍我的写作。
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当然跟大伙意见一致的时候,就没必要讲了。
就是跟大家意见不相同时,我觉得这得说说。
老侠:有人说,只要大家喜欢,就是好东西。
王朔:我不同意这个。
有的东西,我指大众文化制造出来的流行,不管有多少人喜欢它、离不开它,像有人为它辩护时说的那样,我还得讲,那也不见得是好东西。
我曾身在其中,跟着哄,害人又害己。
老侠:其实呀,没人会认真对待这东西,都是一乐一哭一感伤一痛快就完了。
王朔:我再说两句,就是大众文化这个话题,大众文化的传播问题。
你以为它读者多就影响大,你以为它能把你的东西传遍五湖四海,实际上它只是过眼烟云,一吹就散,它只是跟着哄,而且会在传播中不断地歪曲你、制造你、远离你,最后弄出个与你没什么关系的你。
老侠:把人弄得面目全非?
王朔:我觉得有两种态度。
有一种是对自己生活的一个基本认识。
这个认识,实际上我自己开始时也没弄清,是通过写小说逐步把它弄清了。
这里头不包括当下人的看法,或者说当下的流行的看法在我的小说里还不够档次。
我不能把那个东西太在乎,不能过分看重它,更不能让它左右我的创作。
但是当下人的看法通过大众媒体,电视啦,报纸啦,特别是那些小报,向外传得特别快。
这是利用大众文化能够获得的效果。
但传播得快和广,并不一定给你带来的全是得分的影响。
老侠:你想过没有,这个东西,大众文化,它的传播有自身的一套程式或机制,你的东西借助它来传播,你无法把握它最后把你传播成什么样子。
像你自己刚才谈的,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是你又不是你,像你又不像你。
你想过没有,它的这些小报。
电视。
广播等等,会歪曲你。
甚至完全违反你写作的初衷,你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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