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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大人穿五寸高者,中国人也五寸高之。
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中国人无珠宝,玻璃片是有的,也挂上一串,以闪闪发光之。
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老赶”
,指夸父追日,老在屁股后赶之谓也。
五千年传统文化,到女人脚上,先轰然而垮,恐怕还要气喘如牛的赶一些时也。
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
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
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
)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
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
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
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此项便利也。
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
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
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
)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
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
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
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
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如此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
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
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
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
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的抖,谁还喜欢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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