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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错,就是这套衣服了。
茱莉亚拥有一个热恋中的对象。
那天她精心准备了一番。
她被发现在之前绝不会踏足的皇后大街。
自她失踪至今无人报案。
“这不就说明……她的那个对象,八成就是知情者甚至可能是凶手?!”
当唐烛惊呼出声时,付涼已经绕到了另一具尸体身边。
“只不过短时间内,这件看着崭新的衣裙,便被送洗了两次。”
青年边走边说:“看来是沾上了什么东西,待会让亨特派人去问问。”
“好的好的。”
他马不停蹄地跟过去,看见付涼确实又有所发现。
——曼莎的左手背上,有一道红色的痕迹。
白色手套将她已僵硬地手抬了起来。
指甲里,更多红色的干涩痕迹填满了缝隙。
青年则已经重新拿了块洁白的棉布,自痕迹上方擦拭而过,垂眸看了看。
“蜂蜡,这是口红。”
他说。
要知道,这个年代,世界各地,特别是欧洲极其各个大国的附属地,都热衷于追随伦敦的时尚风向。
这时候,欧洲大陆盛行苍白的妆感,她们认为面色以及口唇的苍白是不见阳光的贵族淑女的标志。
因此,除去妓女以外,热衷于追随风尚的星洲也很少有人使用艳红色口红。
“觉得正常是吗?”
耳畔的问话使弯下腰的唐烛抬起头来。
“别移开视线,先生。”
青年示意他垂下头去。
他照做,瞧见对方再次将曼莎的手抬起。
“看见什么了,唐烛。”
唐烛的视线慌乱地在那些手指上集合,嗫嚅道:“口红填满了指甲,不,是除外大拇指的四根手指的指甲里。”
这是靠抓握动作从口红盒内抠挖出来的。
“完全没东西?”
青年问。
“不、不是,大拇指的指腹反而有很浓的一团口红膏。
她——曼莎是想用拇指将口红涂匀?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唐烛自己似乎也找到了答案。
因为他终于也注意到了这些印记下的东西。
——早在口红之前,干涩的血迹已遍布那只手。
“曼莎挣脱束缚以后,立即用手捂住了伤口,她知道怎么做能够减少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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