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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伉迫不及待地跳下车。
十月的天,关中温度已经很低,即使樊伉已经套上厚厚的夹袄,坐在牛车上吹了一路的冷风,依然冻得手脚冰凉。
一个甲士推开半掩的破旧大门,“咦”
了一声,才发现递铺里已经有了一位来客。
那人看着很年轻,也很健壮。
深秋的天里上只穿着一件皮甲,堪堪护住肩胛和胸等要害部位,露出线条流畅优美的背脊,腰悬长剑,脚上穿着一双薄底皮靴,挺直着背,跪坐在一个破旧的草蒲团上,低着头正在火堆边专心致志地烤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子。
甲士走过去,客气地一抱拳:“失礼了,我家主母和少郎君赴京探亲,路经此处,想借贵地落脚一晚。”
那人头也不抬,声音冷漠:“我也是路过,你们自便。”
“公子高姓?”
“无名。”
“原来是无名公子。”
甲士见他神情冷淡,便歇了攀谈的心思,挑了个角落,吩咐部下埋火造饭。
樊伉一看又是麦饭和糜子饼,顿时没了兴趣,反倒是看着那人手中烤得滋滋冒油的兔子两眼放精光。
肥嘟嘟的兔子被烤得滋滋作响,一片焦香,勾得吃了一路糜子饼和麦饭的樊伉直流口水。
仗着自己年纪小脸嫩,樊伉噔噔噔地跑到那人对面坐下。
那只一路跟随的瘦黑狗也摇晃着尾巴也跟着窜了过来,在樊伉身边绕来绕去。
樊哙在跟随刘邦起事之事,就是一名狗屠,以屠狗为生。
即使如今刘邦起事成功,于定陶县的氾水北岸称帝,早年跟随于他一直忠心耿耿还是刘邦连襟的樊哙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樊家依然保持了屠狗吃肉的传统。
樊伉穿过来的时候,正碰上甲士要宰杀黑狗吃。
看到那只狗溜圆的眼里流露出的对生命的留恋,樊伉当时被触动了,救下了它。
从那之后,那只狗就一直缀在车队后面,跟着跑了小半个月,一直不离不弃。
樊伉一开始还驱赶了几次,后来见那狗始终不肯离开,也就渐渐接受了自己可能有一只来历不明的宠物狗的事实。
一人一狗表情如出一辄,皆目光炯炯地盯着无名手中的烤兔子,眼中露出垂涎之色。
无名抬起眼皮看着一人一狗的蠢脸,面无表情地在烤兔子上抹了点盐巴,撕了半条肉到嘴里。
樊伉咽了咽口水,从怀里摸出抽奖得到的那包孜然,倒了点出来递给无名,道:“撒点这个,好吃。”
做烧烤怎么少得了烧烤神器孜然呢?
无名顿了一下,撕了一片撒了孜然的兔子肉放进嘴里,嚼了嚼,脸上的表情虽然没有什么变化,态度却和缓了许多,撕了半边烤兔肉递给了樊伉,以示交换。
“谢谢。”
樊伉也不客气,接了过来,张口正准备咬,想到了什么,又举着那半边兔子肉噔噔噔跑到吕媭面前一递。
“阿母,你吃。”
一路上他吃的都是吕媭嘴里省下来的糜子饼,吕媭本人和其他的卫士们吃的却是更加难以下咽的麦饭。
他说的麦饭可不是现代拿面粉野菜一起蒸的美味麦饭,就是把没去壳的小麦蒸熟烘干成的行军干粮。
这样做成的麦饭,能够保存很久,味道实在让人一言难尽。
穿成了一个十岁的小正太,在汉初这个凶险复杂随时可能掉脑袋的年代,吕媭这个未来二十年的粗大腿务必要牢牢抱好。
吕媭撕了一小块兔肉放进嘴里,咽下去没发觉有什么异样之后,才摸了摸他的头,道:“阿母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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