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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只是太后有所托,实则也……”
崇绮张不开口,只转身以衣袖拭泪。
蕴珊苦笑道:“大婚前,阿玛嘱咐,要我做个贤后,要我辅佐君上,要我大公忘私,要我宽容不妒,不可辱没祖宗门楣。
从那天起,我便知道,我的娘家,聊胜于无了。”
顿了顿,又道:“即便阿玛不说,我也猜得到。
我早晚会死,阿玛不用担心不能覆命,也不用担心会牵连阿鲁特氏一族。
只是,我人生短短二十一年,见识短浅,要怎么死才能死得好些,还望阿玛教我。”
崇绮落泪道:“蕴珊,你是我亲生女儿,你要我如何……如何……”
蕴珊只静静地等着。
“不吃行不行?”
“行。”
蕴珊垂眸,微笑道。
父女相对,久久默然。
直到崇绮的愧意令他再也无法忍受,他匆忙告退。
她答应的话,自然是假的。
膳食送来,她表面不吃,实则暗暗存储起干粮,以待将来之需。
听闻明末天启皇帝的妃子被客氏幽禁,便是靠着喝房檐滴下的雨水和吃一些旧藏的粮食才活到客氏倒台。
只要再撑几个月,撑到孩子长大成形,到时哪怕她熬不住了,至少还能选择服药提前生产,再搏一搏。
可是忽然有天,她清晨醒来,发现手臂上起了红疹子,跟载淳当初一模一样的红疹子。
又一次,就像从前无数次那样,他给了她希望,又亲手毁灭。
蕴珊呆坐在床边,坐了一日,没有用膳,也没有饮水,仿佛魂魄都被抽去。
孩子是保不住了。
听说得了杨梅疮的妇人,生下的孩子一出生就满身脓疱,智力低下,骨骼不全。
她不能为了争一个皇位而把孩子生下来让他受那种苦。
“早知如此,当初倒不如,我去做跟宫外私通的那个,挑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至少心里痛快。
如今却要担个虚名儿,反会被人咬说是我害了皇上。
等过几个月,浑身长满了杨梅疮,那脏名儿便坐实了。
我绝不活到毒发,死得那样难看。”
她望着载淳送她的那只画眉,苦笑道:“西太后——两位太后,早晚知情,想必也根本不会让我安稳活到那时候。
到时左右都是死,与其被人逼死,被人踩在脚下如蝼蚁一般,倒不如自己拼个死,死得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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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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