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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也没有邀请过你进家门——”
他不动声色地站起来,朝壁炉那边靠近,壁炉上方有一把镀金的霰-弹枪,“不知道能跟你谈什么生意——”
话音未落,兰斯还没有摸到那把霰-弹枪,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黑暗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到了吊灯底下。
他穿着考究,一身行头价值不菲,俨然一副绅士模样,脸庞却像骷髅头般骇人,过分突出的眉骨下,深陷如窟窿的眼眶中,那对扭曲燃烧的金色眼珠子正冷冷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
兰斯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出这样一个可怕的怪物——身形高大而雄健,肌肉结实,远远看上去几乎就是一个俊美无俦的男子,近看却发现他长着一颗骷髅头,苍白的皮肤紧绷在冷峻锋利的轮廓上,两个眼洞射出令人生畏的金光,仿佛一具刚从坟墓中爬出来的死尸。
尽管兰斯竭力维持上等人的风度,不想在这个怪物的面前露怯,声音却还是颤抖了起来: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
莉齐不知道兰斯经历了怎样恐怖的一晚,她睡得特别香甜,特别满足。
幽灵应该不会再对她避而不见了,她可以专心致志地琢磨怎么降伏他了。
洗漱完毕后,莉齐脱下睡衣,换上一条淡红色的裙子,领口、袖口和裙摆均镶着珍珠白的蕾丝,然后把头发塞进了发网里。
发网上缀着珍珠和海蓝宝石,顶端镶着白孔雀尾羽制成的羽饰,洁白而优美的羽毛垂落下来时,她标致的脸蛋儿看上去冷艳又昂贵。
莉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对自己的打扮和美貌都很满意,因为这条裙子是她想穿的,而不是周围人用眼光、用言语、用规矩逼她穿上去的。
她穿了十几年的裙子,却在穿了一次裤子以后,才懂得穿裙子的乐趣。
她今天心情好,见谁笑容满面,哪怕是即将偷她二十万法郎的兰斯,她也没有吝啬两个俏丽的酒窝。
兰斯却没有像往常一样,走到她的面前,亲一下她的额头——他们的关系不管闹得多么僵,他都坚持那么做。
她一开始很莫名其妙,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吻她额头那么执着,后来才知道,如果他不吻她的话,仆人们就会说闲话。
仆人一旦讲起闲话来,就不再会对她尊重,连带着整个圣日耳曼区的仆人都会轻看她。
他不能让他的妻子沦落到这个地步。
莉齐一直看不懂兰斯这样的人。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活在过去——其实不止他这样的“巴黎鼎贵”
,美国不少南方人也这样,内战已经结束三十年了,却仍然有不少南方人想尽办法蓄奴,对奴隶动用私刑,积极推行《吉姆·克劳法》。
有一回,她和父亲走小路回家时,甚至看见有人为了加入“暗夜骑士”
——也就是早该消失的三k党——而被燃烧的十字架活活烧死。
她不明白过去有什么好的,正如她不明白正歌剧的动听之处一般——明明他们在剧院也不会听演员卖力地歌唱,而是打牌、下棋或闲聊,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更加闲适的场所呢,非要跟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抢包厢。
莉齐对兰斯整个人都感到迷惑,但没有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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