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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料到这件事会这么……私密。”
一个小时后,忒斯特说。
眼下(),
“”?(),
气氛比索菲婶婶家那晚还奇怪。
牧师安娜金慷慨地为他们提供了一顶帐篷。
正如同所有魔法帐篷,这个小小的尖顶帐篷内部有足足三十平,包括了简陋的客厅,以及一个半开放的卧室。
更大的帐篷足以容纳四个人,也不算昂贵,但诺尔猜他们两组人都需要足够的隐私。
于是,指导忒斯特换时装就成了诺尔的工作。
“就像安娜金说的那样,平常换衣服的程度,只是当着异性的面不太合适。”
诺尔干咳两声,试图掰正忒斯特暧昧的说法,“你露出腰部,把那条尾巴贴上脊椎骨就好,它会自动定位——安上犄角和尾巴,最后是外面的罩袍,内衣不用换。”
忒斯特没动,那条魅魔尾巴还在床铺上快乐地蹦跶。
“只要贴上脊椎,几秒就好,一点儿也不痛。”
诺尔以为他没听清,又重复了一遍。
“你先试试。”
忒斯特说。
“什——什么?”
“我说,你先试试,我需要看到实际效果。”
忒斯特保持着他那烦死人的微笑,“我不喜欢把没接触过的东西贴身放,万一它是拆信刀二号呢?别担心,我一个人看总比所有人围观好,你的骑士不会嘲笑你的。”
诺尔发现自己无法反驳。
拆信刀的效果实在太猛,不怪忒斯特警惕。
于是他只好磨磨蹭蹭褪下长袍,又挨个扣子解开衬衫样式的里衣。
坐在床边这么干,气氛着实有点古怪,诺尔特地没看忒斯特的那边。
忒斯特抱着双臂,眼看对方一点点脱下衣物。
诺尔的体格确实很像传统的法师,看不到战斗者特有的结实线条。
好在他身材保持得很好,腰部柔韧、不见赘肉,有着另一种欣赏价值。
……巫妖先生不自在到后颈都有点发红,实在少见。
忒斯特观察得十分愉快。
几步外,诺尔把衬衫散开,但未完全脱下。
他抓住在床上乱扑腾的尾巴,牙一咬眼一闭,将有截面的那一端贴上腰背。
那根活力四射的尾巴瞬间凝固,与皮肤接触的末端亮起淡红色的光辉。
接触点四周,白皙皮肤上,精巧的魔法纹路水波般散开。
伴随着纹路闪烁,那根尾巴自行移动到尾椎的位置。
到达合适位置的瞬间,魔法纹路自行黯淡下去。
连接处皮肤完美融合,让人看不出任何瑕疵。
……简直是神迹,忒斯特想,就是这神迹不太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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