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克里姆森刚动手时,诺尔还在分析现况。
然后,他目睹了鲜血从少年忒斯特的额头不断流下,耳畔回响着头颅撞上岩石的骇人声响。
顷刻之间,没有权衡或踌躇,饱含杀意的问题被一个个抛向历史——
我可以杀了他吗?
我可以扭断他的手臂吗?
我可以刺穿他的掌心、割伤他的手腕吗?
……
以那次手臂消失的感受为基准,诺尔飞快下着判断,这样会死,这样会死,这样也会死。
然而诺尔的提问没有停下过半秒,直到找到那个不会立刻置他于死地的答案。
彼时克里姆森躺在地上,准备再次发动游戏道具。
小忒斯特对玩家的“系统空间”
一无所知,他正放松身体,与皮尔交谈。
成年忒斯特笑意盈盈地转过脸,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没有赶得上诺尔的速度——得到“命运”
答案的瞬间,那把指甲盖儿长的拆信刀刺入了克里姆森的皮肤。
对于克里姆森来说,这点物理伤害顶多算蚊虫叮咬。
可惜拆信刀“剥离玩家权限”
的效果,不会因为体型差异减弱半分——
没了系统,克里姆森发动道具的准备骤然失败。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少年忒斯特的金线便勒了上来。
鲜血飞溅。
一滴血擦过诺尔的脸,染红了他小半张面颊。
拆信刀的刀尖闪烁着猩红光芒,诺尔的右手皮肉消失又出现,巫妖的回复能力正与命运的惩罚相争斗。
兴许这次他对命运的扰动比较轻微,最终苍白的皮肤包覆住骨节,诺尔右手完整无恙。
克里姆森死了,诺尔心想,他想要的结果。
而他比自己想象的要平静不少。
就像他本以为自己对忒斯特的喜欢只是“克制不住的好感”
,而他比自己想象的要冲动更多。
“你刚才想说什么?”
诺尔没管脸上的鲜血。
他率先擦干净拆信刀,仔细收入袍子深处,这才转向忒斯特。
忒斯特啊了声:“我本来想诱惑你为我动手呢,看来我晚了一步。”
他看了眼年少时的自己,嗓音掺了蜂蜜一般。
忒斯特自然记得金线的第一位受害者。
但他印象里,那位受害者长得一点儿都不像他见过的克里姆森——可能是某种魔法效果,也可能是诺尔的拆信刀,他不能确定。
但他更喜欢第一个选项。
于是忒斯特迅速准备好了引诱的话术,可他的舌头没有诺尔的刀子快。
他以为面对货真价实的同胞,他纯良的丈夫会踌躇、会挣扎,然后他看见了异常干脆的手起刀落。
且看小小捕头如何一步一步成为名扬天下的君侯。君莫忧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做不到,但是官员,对不起了,看见我手中的御赐铁尺了嘛,抽的就是你们!...
他是战场上最强的利剑,是血色的风暴,他所到之处血雨腥风,却受命退伍,返回都市,开启了一段香艳而疯狂的征服之路。男人见了他色变,女人见了他‘变色’,无论是战场还是繁华都市,他都是最强大的男人,最碉堡的战兵。...
重生为人夫,面对娇妻的主动诱惑...
一朝穿越,霸道总裁唐时锦变成极品小村姑。渣爹不疼,后娘不爱满村人戳她脊梁骨偷鸡摸狗不要脸!蛇蝎心肠扫把星!面对地狱开局,招财锦鲤唐时锦把手一挥,无所谓!虐渣打脸剥画皮,捎带手的事儿~种田经商赚大钱,两辈子的事业!!于是大家眼睁睁看着,万人嫌的扫把星绫罗绸缎穿上了青砖大瓦房住上了转眼成了富可敌国的大皇商。媒婆找上门,唐时锦直摇头不了不了,相公我有。本以为相公只有一张脸…谁知一不小心,发现文武百官跪他跟前儿,怂的跟孙子似的。相公,难道你是权倾朝野的大官儿?某人沉默良久再猜猜?...
重生到千禧年,身为金融博士的聂文尧狂喜,他开始疯狂买地皮,收农村老物件,炒股,他这一世发誓要做超级亿万富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