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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尸解人劫,缚龙之索(求追读)
天蒙蒙亮,山风清冷,云蒸霞蔚,朝阳为滚滚白云披上一层金边。
乌鸦高飞虚空,观察四方景象。
嗖嗖!
似有豺狼露头,梁岳看也不看,手腕一翻,两指夹着钢针射出,豺狼当场倒毙。
自从修炼了金针之法,梁岳就把金针当做武器,此物比刀剑有用,至少不用近身肉搏。
路上有好看的野花,顺便摘下一朵送给英台。
诸暨县城,此地县令为徐羡之。
庄园外,桃花树下。
许久未见,徐羡之蓄起了须,他在树下乘凉,家人在一旁野炊。
柳庄出来的人大多喜欢在踏青时做烧烤,徐羡之出来两年,这个习惯一直保持至今。
望着农田,徐羡之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是自己的成绩,父亲如今也不如自己。
“咦?”
徐羡之忽然起身,他以为自己眼花了。
远处走来一个人,此人竟是庄主。
“庄主?你怎么来了?”
徐羡之转头叫来妻室,妻子抱着一个两岁娃娃。
“出来逛逛,羡之,你干得不错。”
“庄主说笑了,在下本身并无才学,唯有埋头苦干,也算不负官身。”
徐羡之苦笑道。
“埋头苦干才是真本事,羡之,你快要领悟平天下之道了。”
梁岳自己也没想到,这个浪荡子竟然能坚持下去。
“但愿如此。”
徐羡之笑道,他曾经苦寻平天下之术,一心想治国安邦,封侯拜相。
在此劳作两年,却现所有的计谋、韬略、奇策,甚至不如种一片好田来的实在。
徐羡之并非谦虚,他是真没才学,甚至字都写不明白,而治下的百姓,却比绝大多数世家子弟治下过得好。
实干兴邦。
时至今日,方才知道庄主那句话的含义。
“庄主,这是我儿乔之。”
梁岳摸了摸孩子的脑袋,对徐羡之说道:“备一匹马,我要回柳庄。”
“庄主留下吃饭再走吧。”
“不必,庄内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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