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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前面就是大上海了。”
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一匹瘦得见骨的老马摇晃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青篷马车,赶车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衣服上都是补丁,满脸被生活折磨出的斑驳,转头对着车里喊了这么一句。
车帘子掀起一个不大的缝隙,先是一只青葱般的玉手,这样的手,跟这车,这马,这车夫,全无半点匹配的样子。
紧接着,露出的却是一张凄苦的中年女子的脸,仿佛那手是长在别人身上的一样。
女子张望了一下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市,眼里满是向往与期待。
“根叔,麻烦您啦!”
青筝说完放下了车帘,坐回了车里。
没错,这车里坐的,可不就是青筝嘛!
穿过来三天了,她早已经适应了新身份。
这回穿来的时代还好,清末民初,已经偏现代了。
有人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青筝现在还没有闲心想这到底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时代。
她只知道,这是乱世是没错的。
原主也叫任青筝,本是大家小姐出身,可惜,命不好,赶上乱世,十岁的时候家被土匪抢了,成为孤儿。
公公家原本是普通农户,赶上灾年的时候,差一点把家里的田地卖给任家当佃户,是原主父亲救济了他。
原主成为孤儿后,公婆感念任老爷的恩德,收留了她,给家里的儿子周家耀做童养媳。
周家耀长大后出门读书,原主靠着母亲家族家传的绣花手艺供他读书,周家耀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后来还考进了城里的高中,之后又考上大学,到上海读大学。
自打进了大学,处了刚开始一年写过两封家书,再就没有了消息,家里还是从他同学那里听说,他毕业后到报社做了编辑!
一走十年没回过家。
原主三十岁了。
送走公婆后,抱着骨灰坛子进城投靠丈夫。
病在路上,青筝才穿了过来。
其实说是妻,也就是原主自己还有公婆的一厢情愿罢了,周家耀自打上了中学,接触了新思想,就一直羞于对外承认有个童养媳,即使回到家,也只叫原主大姐。
看穿过来的套路,跟上一世,也不差什么呀。
虽然没有那个叫周家耀的太多信息,青筝合理的发散思维一下,也能想得到,但凡那人心里还有一点儿父母和她这个老妻,也不会十年不归,连父母的去世都不回来奔丧了。
青筝能足够的心里准备,这位周先生,应该不会比潘状元强到哪里去。
根叔是原主在村子里雇的车夫,本来就是靠赶车维生的。
都是乡里乡亲的,原主才敢一个人雇他的马车进上海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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