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
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
“你还记得2014年吗,那会你怎么买耳塞,还要送我玫瑰呢?”
“……”
黎羡南还真想了想,说,“想让你笑笑来着,不过那会我也不太会哄你,以为玫瑰就能让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没人送你,我送你,我也愿意一直送你。
绯绯,为你心甘情愿,是我给你的诚意,”
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欢吹风,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风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意思是,跟你做什么都好,我都心甘情愿,你有我的偏爱。”
——也唯有你,才是我情愿信奉的永恒。
叶绯右手抱着玫瑰花,左手牵着黎羡南,在等待红灯的间隙,她悄悄踮脚凑过去吻他,黎羡南总能默契的察觉她的心思,揽着她的腰拉进怀里。
晨光明亮,城市在苏醒。
他们的爱意早已在涨潮。
出轨的男人,就像是掉在屎上的钱,丢了可惜,捡了恶心。可我还是捡起来了,却把自己推进了无尽的噩梦里。...
五年后,她携子归来,却被天之骄子的男人堵了个满怀。偷我的心就算了,还偷我的种子,这笔账怎么算?夏子心不慌不忙的牵出身后的小女孩当然是偷一还二,还能怎么算?错,是偷一还三,男人伸手把她和小女孩一起拥进怀里孩子和你,我一个都不会放弃!婚后,陆总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牵着妻子,却对身后的俩个儿子不闻不问。外界传言陆大总裁是女儿奴,只有陆家人知道,他其实是妻奴!...
死宅男穿越到八十年代香江,混迹娱乐圈,一步一步成为天皇巨星。漫画,小说,电视剧,电影,歌曲全部精通,打造全能娱乐巨星。本作纯属虚构,如果跟现实某些人物事相似的话,还请多多见谅。...
古老洪荒大陆,埋葬了多少秘密。曾经仙道的文明已经逝去,而如今是科技的横行时代!有强悍天穹战甲,动辄屠神灭魔有憾世时空要塞,泯灭圣灵妖皇。人族,以科技的文明对抗洪荒大陆诸多强悍种族,无往不利。而他,就是出生在了一个没落的修仙世家之中…这一世,科技横行,神魔咆哮,而我,却要一己之力,重镇天地,证明昔日仙道的不朽荣耀!...
一个现代人回去穿越到三国,并辅佐曹操的故事。经历了感情的一次变故,这才逐渐走上三国舞台,并成为越来越耀眼的焦点。曹操把女儿嫁给他,孙策也想用妹妹拉拢他。他行事往往出人意料,虽出身名门,却常常口爆粗语,令人侧目,世人更是称之为疯子。请看这样一个疯子,如何帮助曹操走一条令中国逐渐强大的光明之路。quot...
合租的房客每天带着不同的男人进进出出,晚上隔壁还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这神秘的一切引起了我探索未知的欲望。在我终于大着胆子偷窥后,却没想到这次的偷窥给我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我下了海,当了人们口中的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