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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无他,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
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
来啊,比试比试!
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
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一个时辰后,元墨穿着粉荷出现在了热闹的街头。
至于为什么会多出一个元宝——
那是因为元墨回乐坊问欢姐借裙子的时候被元宝看到了。
元墨和元宝,一起被捡,一起长大。
对于元宝来说,元墨做什么,他就做什么,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
“放心吧,这会儿红姑一定在她屋里正抱着酒坛子,压根儿看不到咱们。
等咱们把茉莉找回来,红姑夸我们都来不及,怎么会罚呢?”
元墨半是安慰元宝,半是安慰自己。
老天保佑,趁着红姑醉醺醺一无所知之际,让她把失踪的茉莉找回来。
此时元宝跟着元墨的步子,明明比元墨已经高出一头,宽出一倍,却依然像小时候那样,把偌大的身子紧紧偎在元墨身边,颤巍巍道:“那,咱们还得扮多久?什么时候能回家?”
“乖,别怕,师兄他们在后面。”
元宝想回头看,元墨眼明手快,一把揽住他的脖子,“别回头,小心露馅。”
“我怕他们跟丢了……”
“没事,我让他们带着大王。”
“万一大王也跟丢了呢?”
“放一万个心吧,”
元墨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鼓鼓囊囊,十分饱满的样子,“我藏了两只红烧蹄。”
每次黄伯做红烧蹄膀,非得先把大王绑起来不可,不然,就算把它赶到三条街外,它也能杀回来。
元宝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没错,有热爱的红烧蹄,大王一定能舍命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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