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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老房子里的爱情,有成群的鸽子从对面破旧的楼顶飞过,希望总会有的。
爱把光亮带进我们的生活里!
(二)
春春走过来,闲闲地说:“晚间去酒吧。
即然都这么难受,干脆去放松下,我已好久没去了。”
常夏没有拒绝,只是拿眼瞥坐在房间里看报纸的柏贤。
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酒吧。
小镇生活是平静单纯的,造就了常夏单纯的信仰,她信仰看书和努力,就像修女信仰上帝。
但现在,她对酒吧也有份好奇。
柏贤放下报纸,不露声色,似表情平静,说道:“你去吧!
我就不去了,我不喜欢那里的吵。”
能阻止她吗?总不能让一个人一直生活在无菌的环境里。
他不愿意阻拦她,如果一些人的生命中终有诱惑,他终是无法阻拦。
柏贤默默地看着两个女孩子穿上最好的裙装、抹上艳艳的口红,踩上高跟鞋在夜晚娉娉出门。
晚间的车水马流。
常夏跟着春春进了灯闪烁,震耳欲聋的酒吧。
常夏觉得自己耳朵快爆炸了。
似耳朵里塞着空易拉罐瓶,被人暴躁的敲着。
常夏这边百般不适,可看春春一到酒吧,白天里的那个女孩子不见了。
白天的那个脸色黯然、因为睡眠不足而显得微显老相的女孩消失在闪烁混乱的灯光里了。
常夏在一群胡乱扭动的躯体里穿行,这些夸张的扭动着的躯体,大多数没有节律,只是将肌肉胡乱的摆动着,就像在水里的海母,摆动着滑溜的长须,为着那说不清的。
春春在前面咯咯笑的轻快穿行,常夏跟在后面像躲避随时插过来的高梁叶一样左避右藏,拘谨生硬。
春春很快丢下了常夏,闭着眼睛在舞池里扭起来,白天里那个面容略有些疲领倦的面容现在打上了五光十彩的灯,是美人焦叶在夜晚的灯光下的红,在舞池里一闪一闪。
跳累了,春春坐到吧台上,要了瓶啤酒,瓶口平对着嘴唇泡沫杂着液体咕咕卷进了两瓣唇里。
“喝吧!”
她喊常夏。
常夏摇摇头,她喝不惯啤酒,来到这里,就像小学生来错了地方。
春春看常夏无辜的样子,笑得眼睛眯起来:“我在北京的朋友没有一个不会喝酒、抽烟的。”
接着她又对常夏的耳朵,大声吼道:“给人做情人,做情人有什么不可以呢,只要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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