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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认识他,我几乎不敢希望能与他为友,他是有学问的人哪!
可是,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他同我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有趣。
我不再怕他了。
虽然不晓得他有多大的学问,可是的确知道他是个极天真可爱的人了。
一来二去,我试着不去问他一些书本上的事;我生怕他不肯告诉我,因为我知道有些学者是有这样脾气的:他可以和你交往,不管你是怎样的人,但是一提到学问,他就不肯开口了,不是他不肯把学问白白送给人,便是不屑于与一个没学问的人谈学问——他的神态表示出来,跟你来往已是降格相从,至于学问之事,哈哈……但是,地山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他愿意把他所知道的告诉人,正如同他愿给人讲故事。
他不因为我向他请教而轻视我,而且也并不板起面孔表示他有学问。
和谈笑话似的,他知道什么便告诉我什么,没有矜持,没有厌倦,使我佩服他的学识,而仍认他为好友。
学问并没有毁坏了他的为人,像那些气焰千丈的“学者”
那样,他对我如此,对别人也如此。
在认识他的人中,我没有听到过背地里指摘他,说他不够个朋友的。
不错,朋友们也有时候背地里讲究他,谁能没有些毛病呢。
可是,地山的毛病只使朋友们又气又笑地那一种,绝无损于他的人格。
他不爱写信。
你给他十封信,他也未见得答复一次,偶尔回答你一封,也只是几个奇形怪状的字,写在一张随手拾来的破纸上。
我管他的字叫作鸡爪体,真是难看。
这也许是他不愿写信的原因之一吧?另一毛病是不守时刻。
口头的或书面的通知,何时开会或何时集齐,对他绝不发生作用。
只要他在图书馆中坐下,或和友人谈起来,就不用再希望他还能看看钟表。
所以,你设若不亲自拉他去赴会就约,那就是你的过错,他是永远不记着时刻的。
一九二四年初秋,我到了伦敦,地山已先我数日来到。
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他的比较宗教学的。
还未开学,所以先在伦敦住几天,我和他住在了一处。
他正用一本中国小商店里用的粗纸账本写小说,那时节,我对文艺还没有发生什么兴趣,所以就没大注意他写的是哪一篇。
几天的工夫,他带着我到城里城外玩耍,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
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生物学有浓厚的兴趣。
由他领着逛伦敦,是多么有趣,有益的事呢!
同时,他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
的那种留学生。
说真的,他有时候过火地厌恶外国人。
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为愚蠢可笑的事。
因此,我一到伦敦,就借着他的眼睛看到那古城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那阴暗的一方面,而不致糊糊涂涂地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了。
不久,他到牛津去入学。
暑假寒假中,他必到伦敦来玩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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