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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使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狙击步枪弹。
而这种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步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
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相比,30.06的威力还要更胜一筹。
而相比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0.06的威力则更是显露无疑。
不过作为随身携带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
所以,枪真正的威胁,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发挥的物理破坏力。
要说起魔术师这种生物最大的弱点,就是由傲慢而产生的大意他们毫不怀疑自己就是神秘与人类智慧的中间人,并且他们深信,除了神之外,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也只有同样身为魔术师的人。
所以当他们面临战斗时,只会留意各类魔术。
他们能看破任何甚至是还未实行的魔术。
所以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了敏锐的感知力和完美的抗魔对策,就等于掌握了胜利的钥匙。
这是对于任何一名魔术师来说,万变不离其宗的关键。
而其结果,就是他们忽略了不依靠魔术的纯物理攻击手段。
无论多么锋利的刀刃,无论多么强力的子弹,只要不碰到自己的身体就完全不足为惧。
所以只要那在之前,使用魔力去施展幻术、麻痹、甚至是结界,就能将那些低级攻击手段破解。
他们蔑视着科学技术。
然而大多数魔术师从不曾意识到。
人类不依靠魔术究竟能走多远。
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通过与多名魔术师的战斗,卫宫切嗣得出了一个公式要打败魔术师,就不能完全依靠魔术。
使用科技武器与魔术,这就是有着魔术师杀手之称的魔术师卫宫切嗣所使用的异端做法。
当然,能让他真正采用这套战法的机会并不多,仅有的几次是因为面对的是常规武器无法应付的魔术师,。
当遇到这样的对手,卫宫切嗣就将他称为强敌。
如果遇到无法对其行使现有策略的强敌。
那卫宫切嗣也只有以一个魔术师的身份,用尽所知的一切秘术去与其抗衡。
而那时,或许手中的这把tender就是唯一的胜算。
躲在柱子后面的少年,乍看年纪并不大,或许连十八岁都不到,可是从他的脸上却看不到任何青涩和稚嫩,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眸闪动着智慧冷酷的光芒。
从情报上了解,这个少年的魔术水平很差,即便以空手也能压制,只不过刚才的试探得出了不同的结果。
超乎常人的身体机能令卫宫切嗣忍不住想起了那几家古老的退魔家族,不过这个少年显然不是那些家族的后裔,而且具有某种血统之外的身体特性。
虽说不是死徒,但也可以当做非人类才看待。
那么用这把枪正好合适。
清晰的脚步声传入凌易耳中,不用说也知道那是卫宫切嗣故意发出来的,应该是打算扰乱视线然后趁机偷袭,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战术。
心脏剧烈鼓动,凌易从未经历如此紧张的战斗,哪怕有意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身体却控制不住的颤抖。
“放弃吧,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似乎感觉到了凌易的紧张,卫宫切嗣的平淡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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