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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初晴不同,她的生命其实还很短,但经历过的事情却太多,不该记得的事情忘记了才叫好呢。
人啊,总得往前走,活在当下。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简初晴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说:“就我们目前的生活来说,忘记了过去也没关系。”
要是她这辈子都见不到外人,一个人孤独终老,就真的很多事情都不重要了。
虽然有小红陪着,但小红不是人,是只鸟妖,简初晴也会想,小红也许并不会一直陪着自己。
其实她很害怕会过这样的生活,所以她一直希望能找到人类,能融入到人类社会中去。
不然,太寂寞的人生,也会很无趣的。
感受到她的心情,小红连忙问:“你很想找到其他人吗?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简初晴答:“怎么说呢,现在的生活虽然不愁吃喝,日子过得下去。
但是我是一个人,人是有社会属性的,我还是希望能生活在人多的地方。”
“社会属性?”
这个词对小红来说,是个新鲜词,但不妨碍他听懂了简初晴的意思,“你是说,现在的生活太孤寂了吧。
也是,成天就见到我一个,连个邻居也没有,这日子确实太无趣了。”
他本身就是个不安分的家伙,在成为土地神之前,也是四处乱跑的。
就算当了土地神,但一开始他的地盘也很大,够他跑。
后来地盘越来越小,但人类越来越能干,新的东西有趣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吸引了他的目光。
可现在呢,他和简初晴呆在这里,除了努力生存之外,真的没什么乐子可寻了,确实有些无聊,连他自己都受不了了,经常想往外跑。
何况简初晴一个年轻的人类呢。
不管是人也好,还是鸟也好,越年轻当然就越想往外面的生活啊。
他很理解简初晴的想法。
“是啊,左邻右居都没有,除了我,就是你,除了干活,就是弄吃的,这日子过得久了,是会越来越没趣味的。
简初晴说完,又想到一个新问题,其实也不算是新问题,以前也这样想过。
“就是不知道,我们会找到些什么样的人类?”
“我也不清楚。
先找到人再说吧。”
小红这真是艺高人胆大的典型了,什么也不怕。
简初晴的担心,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只要是人类,他觉得自己都不用怕。
他就怕遇上比自己厉害的大妖,那样他的麻烦就大了。
妖都有很强的地盘意识,他如果入侵到人家的地盘了,绝对会有一场恶战。
当然了,也许他还能接识一个妖朋友呢。
虽然他以前的朋友真的很少,因为他其实也算是个没心的大妖,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什么也不放在眼里,这样的人其实也一样没什么真心朋友。
有时候,洒脱其实就是什么也不在乎,根本就算是无情。
实际上,小红就是这样一个,感情淡漠的大鸟妖。
简初晴已经是他这一生最亲近的人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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