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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外面的雨越下越紧,豆大的雨珠如泣如诉地敲打在玻璃上,晋凡侧头,看着落在车窗上的雨滴还没来得及驻足停留,就汇聚成了一股雨线急切地流了下去。
五年前,也是这样一个下雨的夜晚,他刚换了一辆心仪了许久的黑色磨砂款的奥迪s8,连在家里吃晚饭的心思都凉薄了很多,就驾车兜风去了。
当时的雨下得比现在还急,路上的车堵得水泄不通,移动起来简直就是蠕动,路边的公交站台上,一道靓丽的倩影孤零零地立在那里。
狂风没有固定方向地席卷着,女子不时地把手挡在头顶上阻隔着雨滴。
也许是场景太过荒凉,也可能是最近比较沉迷贞子和笔仙的剧情,他的心里一下子闪过了蒲松林笔下的一个形象、宁采臣。
嗯、那个在丛林中迷路,然后在人烟荒芜的地带遇到了美艳女鬼聂小倩的故事。
他的嘴角勾起,觉得自己有必要也当一回男主角,他靠右停车,缓缓地逼近了孤零零的女子。
放下了玻璃窗,大喊道:“你去哪儿?我送你!”
女子明显怔住,然后毫不客气地拒绝,“不用了,我的司机马上就过来了。”
他不死心,继续道:“这么大的雨,等到接应你的人过来,估计你就被淋湿了,我顺路,送你吧!”
女子微微仰头,仿佛是在和老天爷对话,问问“会不会被淋湿?”
老天爷也不给面子,马上就回应了她的疑惑,成形的雨线瞬间就汇合成了倾盆大雨。
晋凡心里乐滋滋的,嗯、果然是注定要邂逅这个美女、老天注定是要赐他这一段尘缘的。
女子大方中不失霸气地随手拉开了车门,直接坐到了副驾上,“回凤轩府。”
一路上女子都不曾再多说一句,手托着头一直在看着窗外,他在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余光偶然的几瞥,就被旁边女子散发出来的气质给虏获了。
他想,“当时宁采臣见到聂小倩时应该也是这样的心境,直接被对方不同于一般凡尘女子的气质给虏获了。”
只是唯一不同的是,宁采臣对聂小妾用情至深的同时,聂小倩对他的感情也是至死不渝,而他晋凡在一往情深的时候,始终没有俘获了美人的芳心。
第二天他再次上路的时候,熟悉的身影又出现在了不远处,他缓缓近前,探出头问道:“你怎么了?”
女子讶然,然后浮上了笑意,“车爆胎了。”
他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需要我帮忙吗?”
她就抢先了一步,“你时间方便吗?送我一程。”
当到达龙氏集团的时候,一名男子双手插兜等在门口,他定睛确认了一下他熟悉的面容,认出来是龙氏集团的继承人、龙辰。
车上的女子来不及和他道一声谢,就急急地开门奔向了男子的身旁,然后低语了几声,才想起了什么,又朝着他的车折回来,趴在车窗上甜甜地道了一声谢。
一股涌动促使他问出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没有迟疑,脱口而出,“唐娉悦!”
多年后的晋凡,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要多那一嘴,问出那一个问题,如果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就没有依据去调查、建立在了解意愿上面的调查其实也不算是贬义,没有关于她的消息,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所有伤情了。
他随时掌握着关于她的动向,在两年后的一天,他得知她孤身一人出国的消息时,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没有多想,背起了行囊,就踏足了远方。
他觉得任凭美人是冰雕石刻的心脏,有他的这份执著孤勇,也会被融化成一汪春水汩汩流淌。
只是感情这种事情真的勉强不得、不是一厢情愿就能成事的,绝对是要两情相悦才能开花结果的。
在鞍前马后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在她眼中不过是个孤单寂寞时的慰藉罢了。
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夜晚之后,他才幡然醒悟,即使是他晋凡、物质充裕、能力卓越、姑娘排队等着投怀送抱的男人,在感动不了的女人面前、也不过是只悲催的、舔狗。
在离开远方国土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和她告了别,割掉了念想,那一次,她表情神伤地讲述了她和另外一个男人、龙辰、的故事。
原来不是他的问题,也不是他们之间没有缘分,只是美人的心房已经站了他人、只是他们之间情不深、缘也浅、罢了!
后来他对龙辰这个名字的了解简直是赛过了他自己。
他,外表无可挑剔,符合所有异性挑选夫婿的眼光,年轻有为,能力又出众,重要的是他有一个有趣的灵魂、铁腕手段,似水柔情。
这一招杀手锏就足够秒杀了99的竞争者了。
对于他有幸成为唐娉悦心尖上的人,晋凡一点都不感到意外,要是自己是个女生,也会拜倒在他的西装裤管下。
知道真相后眼泪不争气地掉了几滴,然后纠结之情便也随着冲散了,他自我感觉释怀地背起了行囊返回了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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