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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晚芙赶忙伸手,小心翼翼摸了摸踏霜的额面,见它乖乖的,丝毫不挣扎,那双棕色的大眼睛,倒是一眨不眨盯着她看,似乎在认人,她便大了胆子,朝下摸去,摸了摸踏霜的吻部。
踏霜倒是不怕生,伸出大舌头,舔了舔她的手心。
湿漉漉的,还有点痒,不过江晚芙还是很喜欢踏霜,谁说只有男子爱马的,这样高大又忠心的马,女子也是喜欢的。
“它好乖啊……”
江晚芙越看越喜欢,回头朝陆则道。
陆则抬手,拍了拍马肚子,示意踏霜别腻歪,道,“别看它现在乖,在宣同的时候,它都是单独住一间马房的,谁跟它住一间,能被它撵得缩在角落里,叫一晚上,性子很霸道。”
江晚芙认真听着,忽的摸到踏霜脖子上有一道疤,“踏霜是军马吗?”
陆则颔首,“它是我的坐骑,自然要跟着去战场。
踏霜很凶,一般人伤不到它,这道疤……”
江晚芙听着,却见陆则忽的不说了,疑惑抬眼望向他。
陆则只好接着朝下说,“这道疤,是有段日子,没什么战事。
踏霜跑出去,七八日后回来,身后跟了一群野马,有公有母。
当地的马夫说,应该是它看上了野马群的母马,挑衅了头马,打架打的。
打赢了,野马就跟着它回来了。”
江晚芙听得笑出了声,再看踏霜,还是那副乖乖低着头颅的模样,忍不住发出感慨,“我们踏霜真是厉害。”
拐带了母马不说,还把整个野马群都给拐回来了。
那匹头马一定郁闷死了!
陆则无奈,看来他先前的担忧,实在不是杞人忧天,小娘子的确就是个慈母,连自家马都护着,更遑论二人的孩子了。
他倒也没说什么,等江晚芙摸够了,才开口,“我们骑马上山。”
说罢,抱住江晚芙的腰,带她上马,高处的风,显然要比低处更猛烈一些,尤其他们已经出了城,到了没什么人的京郊。
陆则替怀里人戴好披风帽子,将她护在怀里,也不用拉缰绳,踏霜就十分自觉朝前走了。
越到山上,风越发大了,但江晚芙却顾不上冷,兴致勃勃坐在马背上,身后是男人有力温热的胸膛,抵挡着来自后方的寒风。
虽是山路,但踏霜走得特别稳当,坐在马背上,几乎感觉不到什么大的颠簸,山道两侧有树,树枝被前几日的积雪,压得朝山道中间垂落,压得低低的,但有陆则在,自然不用江晚芙担心,大的树枝都被他细心抬手挡住,只有些稀疏的叶子,窸窸窣窣扫过发和额头,不疼,只是有点痒。
这种感觉,很是奇妙,眺目望去,山下的农田河流,逐渐变得越来越渺小,不远处的京城,东南西北繁华的四坊,也变成了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方格,就连皇宫,也只有巴掌大小。
江晚芙兴致昂然看了很久,过了那股新鲜劲后,倒是觉得有点冷了,也不用陆则提醒,自己便乖乖钻进他的怀里,抱着他的腰,一会儿工夫,便觉得身上暖和了。
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的听见一阵动静,像是有什么人从山道上滑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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