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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此时场面一片寂静,大家都在等待元神之战的结果。
“叶子,你觉得这俩人谁能赢?蓝魔族很擅长元神修行,那原始天魔不知道能不能顶住?”
连看三场大战,庞博对原始天魔都有了一丝好感,
毕竟他第一个上台,敢为天下先,之后又干净利落赢下两场,
现在庞博都忍不住希望原始天魔能赢,毕竟外号这么霸气侧漏,跟他至尊妖神很搭,
如果原始天魔能活下来,他庞某人不介意交个朋友。
“嗯,我觉得原始天魔能赢,毕竟,能成为天骄的人,不仅要有优势,还不能有短板,
这原始天魔哪怕元神修为不如蓝荒,也能拖住,
而那蓝荒的元神已经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长久不了。”
叶凡很笃定,这不仅是他理智分析得出的结果,也是他战斗直觉给出的答案,
他总觉得原始天魔说话习惯有股洪荒的味儿,而且冥冥之中有一种微妙的感应,
这让他也想好好探究探究,果然,男人有了好奇心,就没女人什么事了,
别说害死猫,黑皇都给你祸害了。
终于,擂台上的如同雕塑一般的秦风终于动了,
一方面,他不忘奥斯卡之志,要用一个比较合理的时间结束元神之战,将戏继续演下去,
另一方面,他以六道轮回幻术将蓝荒的意识拖入精神世界,让他逐渐遗忘自我,方便炼化成纯净的元神精粹和单纯的记忆,
而这一段等待的时间,刚好让他把蓝荒一生的经历观摩了一遍。
蓝荒不愧是凶族蓝魔族的族人,秦风本以为自己已经杀戮甚多了,结果相比之下简直是沧海一粟,
说句不客气的话,蓝荒一生屠戮的人可以铺满几颗星球,简直就是毫无人性,罄竹难书。
如果是成圣之前的秦风,此时已经怒火中烧了,但如今他能够理智对待此事,
不仅是见得多了,变得麻木了,也是对大道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哪怕是大帝,不能蜕变自身红尘成仙,一样要化作土灰,
人道同样只重大势,从来没有永远的猪脚,任你风华绝代,时代弄潮儿,都只是道的养料,
所有人都在天地大囚笼里,修士也不过是大一点的蝼蚁,
从宇宙的时间尺度上看,那些凡人也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虽然很冷血,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秦风连自己都未渡过苦海,又如何去渡他人,更何况他已经灭杀蓝荒给他们报仇了,
原著中叶凡就一直很理智,因为他早早就看清了世界的本质,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至于平定黑暗动乱,那是为了大势,为了众生,而不是为了明确的某个或某些人,
套用对鼬神的评价,那就是:叶凡早早就能以大帝的视角看待问题了。
所以,秦风秉持初心不改,要人人如龙,借助众生智慧成仙,
目前,他同样可以理智的对待任何事情,大不了成帝后去灭了蓝魔族之类的种族就是了。
言归正传,秦风在心里的小本本上给蓝魔族余孽记上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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