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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人会半隐退,跑去荒无人烟的地方。
甚至还差点丢了性命。
秦鹰不是看不出来她妹妹的担忧与后怕,却还是慢慢悠悠的说着,“……其实也挺不错的,见过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去过荒无人烟的沙漠,感受一下生命的伟大。”
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想到自己刚把那个人找到的时候,对方正打算去东非大裂谷。
或许是因为长期在户外运动的缘故,洛之绾剪去了那一头碍事的长发,留起了过耳的短碎发,再加上外户洗漱不便,跟秦鹰见面的时候都七八天没洗澡洗头了。
不过精神气非常好,整个人神采奕奕的,看得秦鹰都馋了。
没想到这莲藕精生命力这么顽强,户外适应能力这么好,啧啧,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这么好的苗子,就该入伍到她手下去做狙击手才对。
她俩有好几年没有见过面了,秦鹰找她找的真的蛮辛苦,好不容易把人给找到了,结果见了面之后她还差点没把人认出来。
还是洛之绾先开了口,叫了她一声姐姐。
——当年洛之绾与学生时代的秦鸢搞在一起的时候,她这个护短的堂姐不惜翻了连队的墙,亲自跑到洛之绾学校去把人给打了。
打完了,结果洛之绾还能对着她叫姐姐。
气得秦鹰回去之后骂了三天的祸害。
而今过去多年,洛之绾竟还认得她,还叫她声姐。
秦鹰默了默,觉得自己还是别骗人了,于是开口就道:“你要不要跟我回重庆啊?”
“她要再婚了?”
洛之绾默了一瞬,问。
听到这话之后秦鹰微微放了心,便道:“你跟我回去的话,跟她再婚的人就是你,你要是不跟我回去的话……”
“是祁思月么。”
“——放屁!”
秦鹰没忍住,不爽道,“两个人加在一起都凑不出一个心眼儿的,结个屁的婚。”
洛之绾便没说话了,看样子不打算跟她回去。
秦鹰想了想,道:“她妈肝癌,晚期,现在躺在医院里人事不醒,整个集团都乱成了一锅粥…”
话还没有说完,洛之绾便打断了她,“什么时候走?”
“……”
再看这人回来之后第一时间居然是去医院看她婶婶,不来找心头好秦鸢。
上尉大人摸着下巴想了半天,最后得出了一个非常荒诞,但是又很符合情节发展的结论:
该不是那洛之绾对她婶婶情根深种,但因为身份和年纪的原因,于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她妹妹?
——替身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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