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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通宵画画,一般这种时候的第二天,小忽就会来找我,带我去吃我想吃的东西。
我家楼下的粥铺、步行街那边的玉米沙律,还有解放公园路那边的盖饭,偶尔也会因为荷包充裕去吃菲力牛排。
他是个很喜欢美食的人,哪里有好吃的都想去吃,但是嘴巴又挑剔得不得了。
每次吃东西都要找出一大堆厨师没有做好的地方,但又默默地低头把碗里的食物全部吃完,一点儿都不剩。
我问他好吃吗?他都只会说一般般,再问他之后还来吗?他会说来呀,肯定来,我要看看这里的菜有没有进步。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的一点就是你在我面前吃饭,从来不做作。”
小忽看着我吃饭时说道。
“什么叫作在你面前吃饭不做作?我不太明白,你给我讲讲。”
我已经预感到他会解释得让我很无语。
“就是说,像这样的一碗饭,别的女生肯定是吃不完的啊。
你看你多好,多可爱,你就可以全部吃完,完全不顾形象,而且你也不是很胖,就是那种肉肉的微胖,但你别太在意,别人不吃都比你胖!”
小忽风轻云淡地说着,他可能觉得这是在表扬我,我应该很开心才是。
我默默地放下了勺子,含在嘴里的饭都不知道该不该咽下去。
这一句话里我感受到了三次暴击:首先,我在他眼里是个肉肉的微胖女生,换句话说就是胖嘛。
其次,我太能吃了,比他见过的其他女生都能吃。
最后,我吃饭时完全不顾形象……
小忽就是这么个嘴巴很笨的男生,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一直以来都是用这种直白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的喜欢。
那些让我觉得不好甚至有些自卑的部分,在他的眼里却变成了特别的闪光点。
结婚后他总是打趣地跟我说:“你知道吗,我比你有眼光,当初我可是一眼就看中了你这只潜力股哟,果不其然守了这么多年,这只股越升越高越来越好了。
按照这个形势走下去,你这只股前途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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