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记得很清楚,不用你一遍又一遍的提醒我。”
刘默伸手拔掉输液的针头,扶着床站在地上,一步一步走向刘赟溪,目光疯狂:“我是个畜生,你以为你又好到哪里去?我事前不知道,而你呢?你明明知道了却还陪我演了快两年的恩爱,刘赟溪我告诉你,要下地狱,也是你陪我一起。”
刘赟溪看向刘默的目光里爬上一丝疑惑。
认识刘默快十年,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疯狂的模样。
在刘赟溪记忆中刘默只有两个模样。
一个是大学里青涩热烈的样子,眼睛永远追随着自己的身影,满心满眼都是隐藏不住的对自己的炽热情感,那时候刘赟溪说的每句话对于刘默来说都如同圣旨一般,哪怕知道了他们彼此的身体里流淌着一半相同的血液,刘默也会红着眼眶对自己说,没关系,他不在乎。
另一个样子是刘默知道真相之后,出了车祸,大脑出了问题,整个人出现妄想,刘赟溪找来徐知,逼他给刘默催眠之后。
催眠之后的刘默记忆出现混乱,刘赟溪当时要离开h市,为了更好的掌控刘默的动向,他给了刘默另外的记忆,在那份记忆里,自己的位置被徐知替代,那时候的刘默看自己的目光里没有感情,只有爱人被夺的不甘心。
而从未有一刻在刘默清醒的时候,对自己露出这样毫不掩饰的恨意。
刘赟溪几乎是立刻被激怒了。
“一起下地狱?”
刘赟溪微掀眼皮:“你不妨试试。”
说完,刘赟溪离开了病房,门被他摔得震天响。
半个月之后刘默出院,徐知来为他办的出院手续,全程刘默都没和徐知说过一句话,没有怪罪,么有指责,甚至连愤怒也没有。
徐知理亏愧疚,也不敢和刘默搭话,两人就这么沉默着离开,徐知提着行李跟在刘默身后,看刘默出走的方向,徐知忍不住上前询问:“刘默,我们去哪?”
“回家。”
刘默头也不回,继而反问:“或者你要带我回刘赟溪的那里?”
徐知连连摇头:“我不会再害你了。”
刘默轻笑,没有把徐知的话当真。
第10章
头上的伤口恢复的不错,刘默都不记得花了多长时间,只是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不需要绷带了,甚至都看不出来伤口,那缝了好几针的伤口被掩盖着长长了的头发下面,要不是偶尔的痒意,刘默甚至都不记得自己脑袋有那么大一个口子。
徐知以前总说他是个乐天派,许多事情都能想得开。
乐天派?
刘默每次想到这三个字就总想笑。
哪里来的乐天派,只不过是想得好一点,让自己稍微自在一点罢了。
否则怎么办呢?想不通就去死吗?
徐知一觉醒来听到锅铲撞击的声音,走过去发现刘默在厨房忙碌,徐知揉了揉眼睛,不敢发出声音,就这么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刘默,他穿着洗的发白的家居服戴着围裙,背影消瘦,徐知看着看着,有一瞬间觉得时光回溯,仿佛回到了好几年前,他和刘默还是最好的朋友,他到刘默家蹭饭,刘默也是这样在厨房里给他做饭。
第一次看到你时的模样,穿着一件像是爸爸衣柜里的蓝白Polo衫,一条秋装校裤,一双耐克篮球鞋,依靠在门厅立柱,和朋友谈笑着,微风吹起你的刘海,那双明亮的眼眸伴着你的笑容变成了月牙形,这一眼便成了永远。...
七八十年代的港台是什么?华人的捞金桶!娱乐的天堂!两次能源危机,一次股灾之后,萧条的香港人在寻找一条复兴之路。电影会是么?王炜,一个2013年的屌丝写手重生在台湾,开始了自己华丽的逆袭。屌丝?不!逆袭之后就是妖孽!金镛他是武侠界的天才,但武侠留不住他,因为他还是一个全才!徐可他是我的伯乐。邵一夫这小子是天生搞电视的么?妖孽!吴盾他是大佬的儿子,竹联的太子,更是竹联的图腾。咔梅隆没有王就没有我。毕尔盖茨这家伙太懒,太不可理喻,毫无责任的将微软丢给了我和史蒂夫。山口组组长田冈一熊八嘎,这家伙还能在无耻点么?林風骄我永远站在他的身后。林清霞他永远是那么淡定。奥黛丽赫本如果说我是天使,那他就是上帝,总在人最无望的时候降临。...
莫川以为得到青乌传承,便可以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不过,事情似乎和他想的有点不一样?他人的嫉妒仇恨人脉缔结利益纠葛成了他奋起的绊脚石,不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也,与人斗其乐更无穷也。...
...
穿越,失忆,民国,抗战,颠沛流离,出生入死,缠绵爱情种种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了黄历的身上。在那个民族危难的年代,在作英雄与汉奸之间,只有一个缝子留给他把忠与奸全放在一边,低头去作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地苟延残喘。而黄历,本想平凡,却摆脱不了传奇人生的宿命。让我们一起与他去感受历史的脉搏,在血雨腥风中享受那温情恬适,在战斗烽火中陶醉于那儿女情长。...
当终日与尸体枯骨打交道的现代法医新秀,附于一废物软脚虾之体,现有的格局,将发生怎样的逆转?诬陷我是吧?且看我一把手术刀,如何扭转乾坤。和我来明的?直接打得你满地找牙!生活不能自理。跟我玩儿阴的?阴得你衣服裤子都穿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