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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说法,但其着眼点几乎是重迭的:他认为杜甫晚年作诗不再遵循固有的法
度(尤指“选诗”
的法度,详后),也不复着意推敲字句,而是随心所欲地
率意成篇,而这正是黄庭坚大加赞赏的艺术境界。
两人的分歧在于:黄认为
这种做法是“自合”
,而朱认为是“自出规模”
,即“不合”
。
为什么对同
一种境界有截然相反的评判呢?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两人采取的标准不同。
朱
熹批评夔州诗时有一个明确的参照物,即“选诗”
,他说:“李太白始终学
选诗,所以好。
杜子美诗好者,亦多是效选诗,渐放手。
夔州诸诗,则不然
1方回解尾句为“仔细看茱萸”
(《瀛奎律髓汇评》卷一六)沈德潜则以为“茱萸,酒名,言把酒而看蓝
水、玉山”
(《唐诗别裁》卷一三),二说皆通,沈说稍胜,但解茱萸作酒名则为画蛇添足。
1朱熹此语并非无的放矢,如南宋前期的陈善云:“观子美到夔州以后诗,简易纯熟,无斧凿痕,信是如
弹丸矣。”
(《扪虱新话》上集卷一)基本是对黄庭坚观点的复述。
1《汉书》卷九九:“然非皇无所以郑重降符命之意。”
颜师古注云:“郑重,犹言频烦也。”
也。”
(《朱子语类》卷一四○)所谓“选诗”
,即《文选》中选录的汉魏
六朝诗。
2毫无疑问,李、杜二人都是善于学习汉魏六朝诗的,由于汉魏六朝
诗人在诗歌艺术上长期探索的成绩已凝聚在律诗这种新诗体之中,而杜甫显
然比李白更倾心于律诗,所以我们有理由说杜甫之学习“选诗”
比李白有过
之而无不及。
3但是朱熹说杜甫“渐放手”
,也是符合事实的,杜甫的晚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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