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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名身穿蓝色碎花洋裙的女子坐在摄影棚的椅子上,她的妆容精致,为了上一部戏修剪的一头利落短发刚及下巴,嘴角有一颗淡淡的痣。
正值二十年华,气质清雅又不失娇俏。
她念着张爱玲的《红玫瑰和白玫瑰》,间隙里偷偷看了正在背台词的林羽好几眼。
他今天穿了黑色短袖,灰色牛仔裤,戴着一条金项链,白色运动鞋,帅气时尚得让人移不开眼神。
林羽也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他这人口直心快,开口道:“乔樱,你这样盯着我看,怕不是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
乔樱赶紧用书遮住自己的脸,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工作人员走了之后,她坐到了林羽的身边。
“林羽,我感觉你好像有什么故事。”
一个人的眼睛,透露出他的过往,他的前尘,他的情绪。
乔樱这人从小就开始演戏,见了不少人,听了不少故事,经历了不少剧中的悲欢离合,也看不穿他眼中那抹淡淡的忧伤究竟为何。
林羽不屑勾唇,“能有什么故事啊?你还是少看点那些有的没的小说,快背台词吧。”
乔樱还是没有放弃,“林羽,你就告诉我吧,我这人好奇心重。”
林羽转头看向她,眼神冰冷阴狠,“好奇心害死猫,你不知道吗?”
她被吓了一跳,赶紧抱着书走到另外一边了。
林羽看着镜中的自己,鹿文确实夸过他这双眼睛很有故事感,一个眼神就能把剧中角色的定位立住。
什么时候,他已经变得这么会演了呢?或许是在陆倾辞跟陈谨言在一起的时候开始吧。
他将所有的情感暗藏于心,把喜怒哀乐不形于色,把过往的十年化为玩笑。
陆倾辞是他的朱砂痣,也是他的白月光,可笑,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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