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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
昨夜。
他揉着因宿醉生疼的太阳穴。
其实他本有很多可以拒绝的契机,程思稷为人强势,却并不喜欢强人所难。
但那个不容拒绝的吻消磨掉他因醉酒本就薄弱的意识,他的身体熟稔这种感觉,已经迫不及待起了反应。
他依稀记得程思稷带他从后门离开,将他塞进他那辆特别改装过的、隔绝声音与外部视线的黑色迈巴赫,并在车上延续那个吻,用手指弄他,两个人都没克制,硬是让司机听了一路。
然后他们从车库上来,还是难舍难分,跌进门里,程思稷就在玄关处捞他的腿弯,是熟悉的姿势,阔别三年,在黑暗里他对位置依旧有精准的把握。
后来江新停站不住,程思稷就又托着他的tun去床上。
直到这时程思稷除了拉链,还是衣着整齐,道貌岸然,一丝不苟,而他早已被剥了个精光,他讨厌程思稷这个样子,似乎自始至终动情的都只有自己,短暂的神思驱动行为,他支撑着要起来,又被摁下去,起起伏伏。
他后来或许是哭了,又或是汗液,总之在温度恰好的空调房里,他依旧潮湿闷热,程思稷像是无法抵抗的酷夏,消耗掉他人生近乎四分之一的时间。
江新停第一次见程思稷,十岁,小学四年级。
那时他跟他爷爷一起住平房,院子里葱葱郁郁,有每年春日都开得极旺盛的玉兰,靠院墙攀延赤红的蔷薇,院边靠两缸晴金鱼,晾衣绳上挂一笼芙蓉鸟,一笼虎皮鹦鹉。
他对父母没什么印象,父亲是警察,在他两岁时因公殉职,母亲一年后病逝,他被爷爷江岷带到大。
江岷是知识分子,也是退休军人,生活还算是有保障,所以江新停打小也不觉得自己缺什么,又素来散养,娇惯得很。
那日他在巷口的榕树下打弹珠,蒸了正午的热气,满额大汗,推开院门。
看到院里立着个修长的人,站在玉兰树下,弯着腰伸一根手指逗弄鹦鹉。
那鹦鹉似乎很亲他,将颊边的绒毛凑到铁笼的缝隙里任他的指尖搓弄,他手巧,力道控得轻,将那两团蓝色揉出细顺的波纹。
江新停步子顿了一下,以为进错地方,随即又发现没有,往前走几步,小主人一般仰脸问,尾音还染一点跑后余留的喘息:“你是谁?”
男人直起脊背,很高,玉兰垂下的花瓣恰能触及他的肩,五官也好看,棱角分明的一张脸,中庭最突出,沉静的单眼皮,眼下盈两绺薄薄的卧蚕,眼珠一动,他目光转过来,看见一张云蒸霞蔚的小脸,缀着紫葡萄一样晶亮的眸,额发细而软,湿漉漉地搭在眉上,指缝里露出两颗透明的弹珠。
不难猜他是谁,男人又弯一点腰迁就他,目光似笑非笑地打量:“你猜。”
江新停忽而觉得自己变成那只鹦鹉,被逗得有点恼,脸颊发烫,又悄悄蜷起拖鞋外露出的莹白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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