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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定要说
诗中有什么寓意,那就是体现了诗人对于弱小生命的爱护,体现了诗人对“物
微限通塞,恻隐仁者心”
(《过津口》)的体认,而且这种寓意是自然流露
出来的弦外之音,是不宜深文曲解以附会于具体的人物或事件的。
总的说来,杜甫在成都时期(包括避乱样州时)所作的诗歌有如下特点:
描写日常生活,吟咏平凡事物的诗较多,反映军国大事、民生疾苦的诗较少;
短小的篇什(主要是今体诗)较多,宏篇巨制(兼指古体诗与排律)较少。
这一个时期的杜诗中没有出现《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那样
的大篇,但这并不意味着杜甫创作水平的降低,而只是体现了主题取向和风
格倾向的变化。
如上所述,日常生活的细节、平凡的草木虫鱼都成了杜甫笔
下的绝妙诗料,它们的审美价值在诗人的亲切观照中实现了升华。
我们知道,
在六朝时代,诗歌几乎成了高门贵族的专利品,诗歌题材大体上被局限于以
宫廷为中心的狭小范围之内。
诗人即使把目光投向大自然,写出优美的山水
诗,诗中体现的仍是高远玄妙的意趣和孤芳自赏的感情,即所谓“雅人深致”
。
至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则是诗人们不屑一顾的。
经常写到鸡犬桑麻的陶诗
在当时完全被诗坛所遗忘,主要是由于这个原因。
到了唐代,虽然诗国的疆
域大大的扩展了,但整个诗坛仍未充分注意到生活中那些平凡的题材。
王维
虽时时咏及樵夫牧童,孟浩然也写过“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过故
人庄》,《全唐诗》卷一六○)的句子,但那只是作为诗人静谧心境的点缀
和衬托,自身并不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
只有当杜甫开始以审美的目光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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