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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里。
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
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
没人对我解释过这习俗的意义,但我猜想到这是万物土中生这一古老信念的具体实践。
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糙种子的浮土上。
这也许是我终于成了一个乡土作家而没有成为一个城市作家的根本原因吧。
我的家庭成员很多,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后来我婶婶又生了几个比我小的男孩。
我们的家庭是当时村里人口最多的家庭。
大人们都忙着干活,没人管我,我悄悄地长大了。
我小时候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着那些小东西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脑子里转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
我记住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掉进盛夏的茅坑里,灌了一肚子粪水。
我大哥把我从坑里救上来,抱到河里去洗干净了。
那条河是耀眼的,河水是滚烫的,许多赤裸着身体的黑大汉在河里洗澡、抓鱼。
正如程德培猜测的一样,童年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事就是洪水和饥饿。
那条河里每年夏、秋总是洪水滔滔,浪涛澎湃,水声喧哗,从河中升起。
坐在我家炕头上,就能看到河中的高过屋脊的洪水。
大人们都在河堤上守护着,老太婆烧香磕头祈祷着,传说中的鳖精在河中兴风作浪。
每到夜晚,到处都是响亮的蛙鸣,那时的高密东北乡确实是水族们的乐园,青蛙能使一个巨大的池塘改变颜色。
满街都是蠢蠢爬动的癞蛤蟆,有的蛤蟆大如马蹄,令人望之生畏。
那时的气候是酷热的,那时的孩子整个夏天都不穿衣服。
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就是光着屁股赤着脚,一丝不挂地去的,最早教我们的是操外县口音的纪老师,是个大姑娘,一进教室看到一群光腚猴子,吓得转身逃走。
那时的冬天是奇冷的,夜晚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田野里一片片绿色的鬼火闪闪烁烁,常常有一些巨大的、莫名其妙的火球在暗夜中滚来滚去。
那时死人特别多,每年春天都有几十个人被饿死。
那时我们都是大肚子,肚皮上满是青筋,肚皮薄得透明,肠子蠢蠢欲动……这一切,都如眼前的情景,历历在目。
所以当我第一次读了加西亚&iddot;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之后,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同时也惋惜不已,这些奇情异景,只能用别的方式写出,而不能用魔幻的方式表现了。
由于我相貌奇丑、喜欢尿床、嘴馋手懒,在家庭中是最不讨人喜欢的一员,再加上生活贫困、政治压迫使长辈们心情不好,所以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饥饿伴随我成长。
这样的童年也许是我成为作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这样的童年必然地建立了一种与故乡血肉相连的关系,故乡的山川河流、动物植物都被童年的感情浸y过,都带上了浓厚的感情色彩,许多后来的朋友都忘记了,但故乡的一切都忘不了。
高粱叶子在风中飘扬,成群的蚂蚱在糙地上飞翔,牛脖上的味道经常进入我的梦,夜雾弥漫中,突然响起了狐狸的鸣叫,梧桐树下,竟然蛰伏着一只像磨盘那么大的癞蛤蟆,比斗笠还大的黑蝙蝠在村头的破庙里鬼鬼祟祟地滑翔着……总之,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我的作品里,都充溢着我童年时的感觉,而我的文学的生涯,则是从我光着屁股走进学校的那一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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