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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
与“百步”
,到底不同。
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
,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
,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
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
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
,(性心理学上似乎无此名词,乃柏杨先生所独创,吃美援饭的教授圈,有良心未泯者,将此送往瑞典,得了诺贝尔奖金,你一半,我一半,绝不食言。
)见了女人的鞋便气喘如牛,高跟鞋硬邦邦而庞庞然,无此苗头,平底鞋恰盈手握,才有此魅力。
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
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
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
孔丘先生的“恕道”
,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青楼艳妓》电影,有一个镜头,女主角伊莉莎白·泰勒从床上爬起来,用脚趾挑起地板上的毛巾。
伊女士是有名的玉女,艳丽盖天下,然而她的那双玉足,实在不太高明,和她的脸型及身材,迥然不同。
贵阁下曾留意过那镜头乎,她的脚掌甚宽,而大趾骨凶恶突出,属于最劣一型,不知导演先生怎的瞎了眼,硬让她往外露也。
她的脚天生只能穿高跟鞋,穿平底鞋准砸,盖高跟鞋可以遮掩,无论你是啥脚,塞进去都差不多。
而平底鞋则是最典型的势利眼,对漂亮的脚固是锦上添花,对丑陋的脚则落井下石。
那就是说:平底鞋穿到漂亮的脚上,益增其美,穿到丑陋的脚上,却益增其糟焉。
最漂亮的玉足和最漂亮的身段一样,必须瘦削,脚趾宜长,脚背宜平,脚掌宜狭,穿到窄窄的绣花鞋中,姗姗而行,圆肤一步一溢,不要说张君瑞先生要跳花墙,便是柏杨先生,恐怕也都要跟着跳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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