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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十,阖家团圆的日子,外公打电话来提妈妈生前协议的事,要把她接去苏州,还说学校都已经联系好了,是苏州最好的女子中学,初中直升高中部,以前她妈妈就在那儿念书。
沈岁进说:“妈妈当初为什么和你签这个协议,大概率是觉得我会受委屈。
可我觉得我现在过得也挺好的。”
这个挺好,说的是徐慧兰挺好。
其实是现在无论跟着谁,她都能把自己过得很好。
丧母后的创伤期,现在除了偶尔被触动时,觉得心被扎了的痛,其余时光,她和别的孩子也没什么两样。
况且,她还有妈妈留给她的小金库,生活品质一点儿也不低。
徐慧兰与其说是后妈,倒不如说是一位年长的朋友。
以前梅姐在的时候,从头到脚都要把她打扮的无可挑剔,像个精致的俄罗斯瓷娃娃,穿着洋裙,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淑女范儿。
但徐慧兰却爱给她买裤子,买灯笼裤、工装裤,买敞领的红格子衬衫,她教她要像男孩儿一样洒脱、遒劲。
部队大院里的路数,徐慧兰打小就摸透了。
那里头的人,个个儿声音像小号,走路腰板直,每个人的精神面貌都利索极了。
徐慧兰身上这股劲劲儿的味道,已经弥漫入侵到这个家的每一个角落。
从前梅姐爱给沈岁进梳高马尾,再在黑皮圈的最外层,套上一圈别致的花绳。
徐慧兰呢,大多数的时候,爱给沈岁进梳两个麻花辫,像部队里的文艺女兵一样,让她穿着浆洗着有肥皂味被太阳晒透的衬衫,配上松松垮垮的工装裤,随性又干练。
沈岁进爱公主裙,也爱徐慧兰给她买的衬衫和裤子,穿上衬衫和工装裤的沈岁进,身上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改造后的落魄味儿,而是和徐慧兰一样精神好看。
“去年暑假我在苏州呆了一阵,太热了,感觉比加州还热。
加州的热,是干热,苏州的夏天,又湿又闷又热,走在路上都觉得皮肤上黏糊糊的。
真要说起来,其实我更喜欢北京。
不过爸爸,我喜欢北京不是因为喜欢北京的气候,我是喜欢北京的人。”
沈岁进是想留在北京的,甚至比起生活了十几年的纽约,她还是更喜欢北京。
这里的一砖一瓦怎么说呢,都有人情味儿,这里四处都可以嗅得见人间烟火。
而纽约,是冰冷的。
同一个社区,相邻的house,都隔了老远的距离,大家关起门来,各过各的。
不像家属院里的平房家家紧挨着,就隔一道墙,谁家今天吃什么菜,站在院子里一闻饭菜香气,就能猜得出来。
苏州的话……去的时候是夏天,热、出奇的热。
热到沈岁进觉得,苏州那种奇奇怪怪的绿豆汤,是夏天里最好吃的食物。
一想起那种放了绿豆、糯米、百合、冬瓜糖和大薄荷味儿汤水,沈岁进的天灵盖都透着薄荷的劲儿凉。
沈岁进微眯着眼,盯着徐慧兰和徐海森说:“如果你们觉得我不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我还是希望继续呆在北京生活。”
沈海森差点被这句话心酸的砸出眼泪:“这就是你家,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
徐慧兰也急眼了,觉得孩子这话说的太委屈了:“傻闺女,凡事还有个先来后到,要走也是徐阿姨走啊?你这孩子,徐阿姨索性今天把话也给你挑明白了,当初我和你爸结婚的时候,就没想过再要孩子。
徐阿姨这人你应该知道,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
沈海森点头应道:“当初是商量好不生的,爸爸这辈子只会有你这么一个闺女。
但你徐阿姨有句话说的不对,咱们家没有什么先来后到,咱们仨一个都不能少!”
沈海森渐渐握紧拳头,突然开了窍,管他的协议不协议的,闺女不想走,就是阎王殿里派小鬼来抢人,他都能下到十八层地狱去把人给带回来!
自己的闺女,用不着别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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