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过世
沈财的计划也很简单,既然自己姐姐已经没了后人,林志先都给人家做儿子,在世人眼中他就不是沈氏的儿子了,这样说沈财最恨的地方。
那么沈氏的嫁妆自然有娘家继承,沈财现在就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有字据在,那些是嫁妆,那些是他姐姐该得的,沈财都不用去再证明什么,薛永丰想赖都赖不掉,当然像那些田产,这么多年的出息自然要补给沈财的。
罗老爷子也不做声,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事情,他也不好说什么。
沈财可能也担心自己外甥为了这些东西,怀疑他的用心,于是告诉林志先这些东西都给林志先,沈财这个做舅舅的是不会要的。
罗老太太听了就更开心了,林志先刚刚想表达不要,就被罗老太太接过话去,事情就这么定了。
可沈财还带来个消息,就是他可能要好好整整薛永丰,可毕竟薛永丰是林志先的亲生父亲,倒是林志先说不定要被人说道,沈财想带着林志先去跑跑生意,也好给外甥谋个营生,能避开薛家的人。
当然要出去,好要和罗家商量,毕竟大妞和林志先还有两三年就要成亲了,这时候出去于情于理都要和罗家商量下。
罗老爷子想着就是林氏去了林志先还要守孝三年呢,现在跟着他舅舅出去跑跑也没坏处,于是就一口答应了。
罗老太太倒是有些小心思,可看罗老爷子答应了,她自然不会拆老伴的台,也只好默认了。
双方达成一致,可惜没看到大妞黯然失色的样子,只有笨笨看见了。
少年情怀总是诗,笨笨看得出,林志先和大妞已经互生情愫了,现在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情郎要远去,大妞的心中能开心才怪。
笨笨也没有好法子,只能尽量给他们制造见面独处的机会罢了。
大妞还不知道自己的心思被自己的弟弟知道了,她担心林志先出去受苦受累的,心中不舍。
林志先没想到舅舅会这样想,他是兴奋的,哪个男孩子不愿意闯荡一番,甘心窝在一个地方,特别是林志先这样从小被人欺负、看不起的人来说,迫切的需要成功来证明自己。
可兴奋过后,他抬眼看见了对她不舍的大妞,心中也是伤感,这么一别,这几年都见不着面,大妞会不会怪他?林志先烦恼了。
笨笨被带回罗家之后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每天不是读书就是读书,整个把自己往书呆子方向发展,不过,罗宝根为自己儿子的刻苦劲头骄傲不已,一点也不感到一个五岁的孩子这么的沉稳的不正常。
在这样的日子里,徐天佑的生日如约而至,徐天佑是四月下旬的生日,萧师娘说话算话,顶着徐先生的白眼带着他们去了庄子里玩耍。
农庄对笨笨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除了花糙好些、田地整齐些、屋子漂亮些,和他自己家也没什么区别。
可对钱就几个兄弟和徐天佑来说却是新奇的不得了,也是,他们也算是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读书人了。
四五月,花开的到处都是,栀子花开的一簇一簇的,芳香袭来,笨笨压抑的心情豁然开朗的很多,徐天佑这个闲不住的户儿,拉着笨笨放他新买的风筝,一只老鹰风筝。
徐天佑让笨笨帮他放起来了,笨笨原先也没认为多难就答应了,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身高,所以风筝飞了半天也没飞起来,还是钱德本帮忙的,风筝才晃晃悠悠的飞了起来,不过这已经做够徐天佑这个熊孩子高兴的直叫唤了。
生日要吃面,萧师母亲自下的鸡汤面。
几个孩子疯玩之后,每个人都吃了不少。
当然徐天佑这个小屁孩一点也不知道矜持,拿着他们送的礼物就嚷嚷着要打开,结果,一看,毛笔、徽墨、宣纸、黑砚。
一次意外,包小白和天庭搭上线了,原本开个小诊所还没有证件的他,凭借着一手精妙的医术,成为了天庭的首席医官,仙药仙草任由取用。嫦娥仙子要堕胎?找我就对了。赤脚大仙,你有脚气,我这有皮炎平一瓶。哎,七仙女别跑啊,我这有美容养颜的配方...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少年,就是要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少年,就是要不断战斗,然后胜利!无尽天路之旅,无尽征途,见证少年的热血和传奇!心怀野望,烈血如燃!永远少年,不败战神!...
火爆畅销,十万阅读一个上古强者的灵魂,转世附身在了一个大家族的纨绔子弟身上,且看他如何纵横花都,踏上世界巅峰。...
农村宅男意外地下载了个游戏,意外地得到个美人分身,又意外地被系统引诱着,在那波澜壮阔的异变时代里,开启了一段奇异诡谲的无敌之旅。ps倾国倾城只是我的表象,寂寞和无敌才是我的本质。...
十年前,家族全家被害,只剩他一人幸存。十年之后,秦君身怀盖世医术绝世武功。重回都市,神医之威再无人能挡。...
交流生陈堪,因空难流落荒岛,一天夜里一艘游轮靠在小岛旁边,这是可以连接不同位面的游轮,那么这艘船的终点在哪里?...
顾汐的初夜被一个陌生男人夺走,她逃之夭夭而他非她不娶她被迫顶替姐姐嫁给一个活不过三十岁还不能人事的病秧子,哼,谁说他不能人事的出来挨打!他就是那个跟她一夜缠绵后还乐不思蜀的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