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握着我的手,逐渐缩紧,让我有些疼。
「你对公主呢?你高中状元,见到公主,见到上一世恩爱的妻子,心里是怎么想的?那时候,你是想继续做驸马,还是要我?」
身居高位的人,总是会不动声色地隐藏自己所有的情感,现在我在质问他,他却将他的情绪掩饰得很好,除了握着我的手僵硬了。
我抽出手,「抉择那么难,我替你做了,忘了对我的愧疚吧。
」
良久,他咳了一声,一下逼红了眼尾,给他冷漠的脸上添了点艳色,眼里泛出点水光,漉漉地和我四目相对,突兀地笑了。
「重生至此,你不是我以为的你,公主也不是原本的公主,为什么你就一定认准了不要你要公主?」
公主不是原本的公主?我霎时愣住,转念就想开了,怪不得剧情偏离那么大,原来两个主角都已经变了。
我看着他,心底生出了一些怜悯,无论是他爱的,还是爱他的,都不存在了。
「李朝明,还有一点你不知道,」我微顿,「为你而死的月娘,你该弥补的月娘并不是我,我和那个为你委身他人的柳月,是两个人。
」
他微不可见地摇头,目光似乎破碎了,猛地咳了两声,逐渐撕心裂肺起来,指缝里已经渗出了丝丝血红。
我突然想起那个酒后的道士,他说李朝明夜夜为我招魂,折损了性命。
这难道是真的?
我想起那个道观,抬脚就想去找,李朝明蓦地拉住我的手腕,力气很大,快要把我的骨头捏碎。
「月娘,别走。
」他的唇瓣上染着朱砂一样的血,眼眶通红,向我露出了他的脆弱,「你别走,我把你的仲卿还你。
」
「你说什么?」我的大脑空了一瞬间。
李朝明拉着我,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和那个老道士给我的一模一样。
他启开刀鞘,拽着我的手,将刀柄放在我的手心,引着我的手刺向他的胸膛,不容我的拒绝。
「我还给你。
」
手蓦地被重力拉扯,我眼睁睁地看着尖刃穿进他的胸膛,鲜血溅了出来,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的世界混沌了好长时间,空张着嘴却不能言语。
「李朝明!
」
他的眼神开始涣散,逐渐支撑不了身体向后倒下去,我抱着他,心脏在抖,我疯狂地叫人,可往日机敏的丫鬟此时来得特别慢。
李朝明好像要死了。
他在吐血,浑身上下血迹斑斑,我的衣裙上也染上了花瓣一样的血色。
「月娘……」
我捂着他不断流血的伤口,可怎么也止不住,汩汩得向外冒。
他的手颤颤巍巍地抬起,抬到我的脸颊边,「别怕。
」
丫鬟下人终于姗姗来迟,公主似一股风,揪着太医,「去,不许让驸马出事!
」
身体好像僵硬了,浑身上下都冷,似乎有寒风专门往我的骨缝里钻,大脑宛若被封住,什么也想不到,嘴里也说不出话。
我没想过让他死。
第一次看到你时的模样,穿着一件像是爸爸衣柜里的蓝白Polo衫,一条秋装校裤,一双耐克篮球鞋,依靠在门厅立柱,和朋友谈笑着,微风吹起你的刘海,那双明亮的眼眸伴着你的笑容变成了月牙形,这一眼便成了永远。...
七八十年代的港台是什么?华人的捞金桶!娱乐的天堂!两次能源危机,一次股灾之后,萧条的香港人在寻找一条复兴之路。电影会是么?王炜,一个2013年的屌丝写手重生在台湾,开始了自己华丽的逆袭。屌丝?不!逆袭之后就是妖孽!金镛他是武侠界的天才,但武侠留不住他,因为他还是一个全才!徐可他是我的伯乐。邵一夫这小子是天生搞电视的么?妖孽!吴盾他是大佬的儿子,竹联的太子,更是竹联的图腾。咔梅隆没有王就没有我。毕尔盖茨这家伙太懒,太不可理喻,毫无责任的将微软丢给了我和史蒂夫。山口组组长田冈一熊八嘎,这家伙还能在无耻点么?林風骄我永远站在他的身后。林清霞他永远是那么淡定。奥黛丽赫本如果说我是天使,那他就是上帝,总在人最无望的时候降临。...
莫川以为得到青乌传承,便可以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不过,事情似乎和他想的有点不一样?他人的嫉妒仇恨人脉缔结利益纠葛成了他奋起的绊脚石,不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也,与人斗其乐更无穷也。...
...
穿越,失忆,民国,抗战,颠沛流离,出生入死,缠绵爱情种种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发生在了黄历的身上。在那个民族危难的年代,在作英雄与汉奸之间,只有一个缝子留给他把忠与奸全放在一边,低头去作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地苟延残喘。而黄历,本想平凡,却摆脱不了传奇人生的宿命。让我们一起与他去感受历史的脉搏,在血雨腥风中享受那温情恬适,在战斗烽火中陶醉于那儿女情长。...
当终日与尸体枯骨打交道的现代法医新秀,附于一废物软脚虾之体,现有的格局,将发生怎样的逆转?诬陷我是吧?且看我一把手术刀,如何扭转乾坤。和我来明的?直接打得你满地找牙!生活不能自理。跟我玩儿阴的?阴得你衣服裤子都穿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