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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秘密会逐渐在时间的海洋里浮出水面,犹如贝壳承受了海水的无数次打磨后,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光鲜明亮,秘密那层神秘的面纱也开始随着流言蜚语的风逐渐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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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年前,王思燕和守勤奉子成婚。
孩子的亲身父亲到底是谁这样的猜测在当时众说纷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只有思燕知道。
这种结论难免有些妄断,其实那个拿走思燕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的人到底是谁呢她自己也不太清楚。
大儿子魁梧的身材,宽宽的肩膀很明显不属于他们他家的种,即使同样是高高的额头,但那个一字型发际线还是和陶家v字型发际差别很大,难以服众。
一九七九年的那个冬天,天气格外寒冷,未来得及落下的黄叶在雨水下过后冻成晶莹剔透的冰叶,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村子里一簇簇分布着的树林银装素裹,犹如童话里的世界。
直到现在,人们还在感叹着如今的冬天没有以往的冬天冷的像样。
正月初二,女儿回娘家给父母拜年,春秀第一次偕同刚结婚两年的丈夫满军回娘家,怀里抱着已经个月大的女儿月月。
那个时候满军刚从军队退伍,退伍后被直接安排到县城最大的酒厂里担任经理,可谓是意气风发。
当他从公司配送的黑色吉普车上下来,黑色皮鞋再加上标准的西服领结,在整个桃溪村赚足了风头。
他噔噔响的皮鞋在每个亲戚家里都走过一遍,送去带来的白面红枣大馒头以及芝麻饼干等零食。
可就在满军和妻子走进守勤家的大门。
没想到时隔几年还能见到这个曾经在路边手拿向日葵哼歌的女人。
思燕见到姐夫前来,一时不知所措,可孩子还在吃奶,毕竟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男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只能等孩子吃过奶,她才扣上棉袄,把两个月大的永专放在铺着红色床单的木板床上,招呼着大姐,姐夫喝茶。
满军坐在凳子上,浑身不适的想要出去,心里满是对于自己的愧疚。
这样寒冷的天气了,杯子里的热水已经凉透。
大约过了难熬的半个小时,春秀终于说要会父亲家。
临到送出门,永专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睁开他薄薄的单眼皮,哇哇哭起来。
思燕只能抱着孩子送大姐,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哎,王二姐,你别说,如果仔细看,这个孩子和他姑父还真有点像。”
这样无心的一句话,思燕竟怔住了。
确实太像了,姐夫的身影和那个从玉米地里仓皇离开的身影太像了。
一九七六年秋天的那个黄昏,思燕退学后在家无聊,想着家乡北地挨近公路的向日葵应该已经结出甜甜的葵花子了,一向大胆的她就一个人甩着大长辫子跑到了金色满园的向日葵地。
粗壮的长着宽叶的向日葵棵子上面全是迎着余晖阑珊的夕阳,高傲地仰着头颅。
她高兴呀。
虽然嫁到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农村,但丈夫很疼她,甚至有些娇惯。
无论她想要做什么衣服,丈夫都会用自己微薄的工资给她买来布料,供她裁剪。
每次赶集会,她坐在垫有厚厚棉垫的自行车后座上,右手轻轻扶着丈夫有些晃动的后背,然后买回来一篮子她喜欢吃的糕点。
她在这里已经满足了,或许自己最大的幸福也只能一辈子寄托在带着眼镜,留着短发的守勤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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