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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那场日落实在太震撼了。
燃烧着的金乌坠入汹涌澎湃的蔚蓝海面,仿佛最烫的火融化在最软的水中,是极致与极致的碰撞。
任何人身处其中都会感受到自然的宏大与雄壮,在开阔的、辉煌的世界中挣脱所有束缚,忘掉一切烦恼。
我希望它能以绝对美好的印象留在我的回忆中,不要沾染任何悲伤的色彩。
21
太阳的最后一束光消失在我们眼前,天空的颜色依旧在不断变换,周围的路灯被点亮,道路两旁的棕榈树在风中摇曳出细微的声响。
我知道前辈带我来这里的意思。
就像那之后我决定坚持到成年搬出hostay,努力完成课业,郑重地对待自己的人生一样,今天的我也不该那么草率地安排自己的生命。
主动代替那个孩子成为人质,想要救她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更关键的、连我自己都刻意回避的原因是——我其实不太重视我的生死。
不是说不怕死,也不是说我有自杀倾向,更不是我有什么救世主情结,单纯是我无所谓这一点,偶尔会觉得死了也无所谓,但多数时候还是会想到我的父母,然后又努力地活过一天。
可前辈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我至今也没想明白。
这个问题问出来就等同于承认,我按在心里,提出了另一件好奇的事:“所以前辈当时为什么会从校门口把我捡上车啊?我们之前只见过……两面?”
过去六个月,但前辈还是知道我在问他什么。
他的手臂搭在方向盘上,闻言偏头看了我一眼,回答道:“你全身上下都写着‘我需要帮助’。”
前辈这样好帅。
我心脏都漏了两拍。
在美色蛊惑之下,我勉强和他争辩:“那为什么别人不来帮我?”
前辈在这种时候失去了该有的严谨,浓长的眼睫微微压下,蓝色的瞳孔中流转着淡淡的笑意:“可能因为你写的是日语?”
“前辈!”
我暂停欣赏,鼓着脸瞪他——好吧,是趁机再多看几眼。
他知道我不是真的生气,示意我系好安全带,随口问道:“晚上吃什么?”
有时候觉得和前辈的相处又自然又奇怪。
更像是关系好的前后辈,或者说朋友,完全不像是我在暗恋他啊!
我也说不上来这种发展趋势是好还是坏,但我暂时没有改变的打算。
“不想去太远。”
身体开始发出疲惫的信号,我提出要求。
前辈大概理解成了我只想在家门口吃饭,很果断地接过话道:“那就楼下麦当劳好了。”
唉。
我忍不住在心里叹气。
虽然是个举世罕见的大帅哥。
但前辈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解风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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