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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残酷草原(第2页)

大胆的从鬣狗们跟前经过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而且怼天怼地有“平头哥”

爱称的蜜獾,在草原上少有动物能够治治它们,一向弱势的胡狼反而总是能让蜜獾节节败退,甚至常常以蜜獾的幼崽作为食物。

如果按照某些不嫌事大的蜜獾狂热粉丝的说法:蜜獾怼天怼地,狮子都不敢惹,那就应该是草原第一,而胡狼能拿捏死蜜獾,大帝之称倒也正确了几分。

不过这些都是调笑的说法,当不得真。

实际上,因为其体型小,体重一般在7到15公斤之间,犬齿只有两厘米多,威胁小,很多时候这些猛兽都这个没有威胁的小东西不感兴趣。

而且胡狼瘦弱,没有多少肉,跑得又快,对付它都不是大炮打蚊子了,而是要塞炮打蚊子了。

这就有了大帝之名,超然物外。

这还是冯德进入草原以来,第一次目睹大帝黑背胡狼的尊荣。

胡狼一副我只是路过的样子,慢条斯理的走到了斑马尸体旁边,正准备下嘴,岚突然站起来,吓得胡狼连退十多米。

等到岚爬下之后,胡狼再次靠近,岚嘴里咬着肉,但是更具警告意味的低吼不断的发出。

胡狼只好站在不远处。

不给就不给,凶什么凶嘛!

我就吃“一口”

,一小口都不给我……

胡狼确实只吃一口,但是吃完了一口,过一会儿就想吃第二口了,只要能蹭饭,就想要蹭到饱。

黑背胡狼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小型动物,或者昆虫、鸟类、植物等为主,但是如果能吃肉,这显然是最好的。

所以蹭饭积极。

而且黑背胡狼还不是那种你不给它吃它就算了的,它还喜欢扇阴风、点鬼火,挑起混乱,自己趁机偷食。

不多一会儿,冯德就看到胡狼兴奋了起来,这是一个有强力外援的信号。

冯德有些紧张起来,连忙抬高视野,果然看到了一群别的生物朝着这里靠拢过来,而胡狼是靠听觉发现的。

这是一群野狗。

单说野狗可能感觉资格不够,因为感觉就是野生的狗,但是换一个名字杂色狼,感觉一下子不同了,再换一个三色豺可能一下子身份档次就上来了。

它们是野生动物中的佼佼者,也是强大的猎食者。

野狗毛色杂乱,有黑、黄、白三种颜色,毛色斑纹各不相同,看上去身上就是一块脏乱的布一样,但是在草原上,它们威名赫赫。

狮子是当之无愧的大哥;鬣狗是紧随其后的二哥;而三哥,便是小透明野狗。

它们的存在感不如狮子和鬣狗足,甚至不如花豹和猎豹足,但是这只是在人类的视野当中,在自然环境之下,它们依然是强力的猎食者。

捕食大型动物,也有它们的一份。

野狗一出现,岚就察觉到了。

野狗一共九只,这让岚头疼无比,就算是不是这个数量,在第一头野狗发起骚扰了之后岚也知道三四只也同样不好惹。

它们牙尖爪利,轻而易举给岚又增添了几条血痕。

草原狼岚可以以一敌五,瞬间击溃,那是因为草原狼和岚同属于狼,表皮的防御并不是那么强大,现在这个弱点也出现在了岚的身上。

草原上的狼,可还不能像野狗这样,在富饶区域活动。

单打独斗,岚可以很快速的击溃对手,但对方足足九个,这也是野狗立足草原的优势,那就是数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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