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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家伦在北大听过辜鸿铭讲英国诗的课,写《回忆辜鸿铭先生》,也说“在黑板上写中国字”
,“常常会缺一笔多一笔”
。
我前面提到的《春秋大义》,扉页的题字正可以出来作证,十几个汉字,古怪丑陋且不说,笔画不对的竟多到五个。
但是我想,这出于辜氏就再合适不过,因为,如果竟是赵董或馆阁,那就不是辜鸿铭了。
放大一些,说“文”
。
中文,怪在内容方面,可以不论。
英文,表达方面特点很明显,稍看几行,就会感到与流俗的不同。
我想,这是有意避流俗,求古求奇。
这一点,林语堂也曾提到:
辜之文,纯为维多利亚中期之文,其所口口声声引据亦MatthewArnold,Carlye,Ruskin诸人,而其文体与Arnold尤近。
此由二事可见,(一)好重叠。
……(二)好用Isay二字。
(《辜鸿铭特辑·有不为斋随笔》)
总之是写英文,不只能够英国味儿,而且有了自己的风格。
著文,用本土语,有自己的风格,使熟悉的人一眼便能看出,大不易,更不要说用外语了。
专就这一点说,高鼻蓝睛之士出高价搜罗辜氏著作,也不为无因了。
再放大,说“性格”
的怪。
辜氏作古后不久,一位英语造诣也很深的温源宁用英文写了评介辜氏的《辜鸿铭先生》(后收入《ImperfectUnderstanding》一书,不久前由南星译成中文,名《一知半解》,由岳麓书社出版),其中说:
……他只是一个天生的叛逆人物罢了。
他留着辫子,有意卖弄,这就把他整个的为人标志出来了。
他脾气拗,以跟别人对立过日子。
大家都接受的,他反对。
大家都崇拜的,他蔑视。
他所以得意扬扬,就是因为与众不同。
因为时兴剪辫子,他才留辫子。
要是谁都有辫子,我敢保辜鸿铭会首先剪掉。
他的君主主义也是这样。
对于他,这不是原则问题,而是一心想特殊。
……辜鸿铭很会说俏皮话,不过,他的俏皮离不开是非颠倒。
所谓是非颠倒,就是那种看法跟一般的看法相反,可以把人吓一跳。
……一个鼓吹君主主义的造反派,一个以孔教为人生哲学的浪漫派,一个夸耀自己的奴隶标帜〔辫子〕的独裁者,就是这种自相矛盾,使辜鸿铭成了现代中国最有趣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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