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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少僧多,四匹瘦骨嶙峋的战马哪里够两千人分吃,连带着汤水大伙也只吃了半分饱。
程远志扬起大刀,清了清嗓子,大声道:“这马肉一股马尿味,一点也不好吃,弟兄们,打起精神来,我们去方城杀牛宰羊饱餐一顿。”
方城是涿郡的一个下属县城,人口稀少,距离大兴山不过五十里,实在是一个打突击的好地方。
“好!
好!”
黄巾贼好久没开过肉荤,这会个个都还沉醉在马肉的美味中,一听程远志要带领大伙去吃更好吃的,哪里还待的住,都亟不可待的准备进发。
“邓茂听令,带领五十黄巾力士为先锋,天黑之前摸清方城的虚实。”
邓茂匆然领命而去。
黄巾力士可是黄巾贼中难得的精兵,程远志如今也不过只有两百人,他们个个身穿盔甲,手持刀盾,背负弓箭,比之其他黄巾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廖化听令,命你为游击队长,带领五十黄巾力士断后,如有官军探马前来,给我一个不留乱箭射死。”
廖化欣喜而出,高声吼道:“末将谢大帅提携,定不辱使命。”
而其他黄巾贼则是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看着廖化,恨不得时光倒流,自己能勇敢站出来,接下大帅赐的酒。
“其余诸位随我一同进军方城,今晚夜宿方城,犒赏全军。”
程远志钢刀直指方城方向,意气风发。
……
当最后一抹阳光隐入暮色苍茫中,程远志领着黄巾贼紧走慢赶终于来到了方城两里外的野狼屯。
“启禀大帅,末将已经打探清楚了,野狼屯里只有百户人家,乃是方城大户邹义的佃户,屯内有好几十个家丁看守,而方城县内官兵倒是有五百人左右。”
邓茂禀道。
程远志神色一厉,冷森道:“包围野狼屯,不可走脱一人。”
邓茂心领神会的分兵合围野狼屯,一时之间,野狼屯鸡飞狗跳,哭爹喊娘。
野狼屯中的空地上,三百多佃户蹲坐在地上,吓得面色铁青,胆战心惊的看着这群黄巾贼。
“管事的出来答话!”
程远志凶神恶煞的道。
望着白森森的钢刃,谁敢做出头鸟,都哆嗦的后退了半步。
邓茂怒视道:“大帅问你们话呢!
都他娘的是聋子还是哑巴了。”
说完抓住近身的一个家丁,将钢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恐吓道:“快说,不然宰了你。”
家丁吓得尿裤子,胆战心寒的指着一个胖的像球一样的中年男子低声道:“他…他便是王管家。”
邓茂丢开这员家丁,一脚踹倒王管家,骂道:“狗娘养的,吃的那么胖。”
程远志拨弄了一下钢刀,呵斥道:“你便是王管家是吧!
我问你,邹义与涿郡郡尉邹靖是何关系!”
“小的…小的不清楚,望大王饶命!”
王管家爬了起来,不住磕头求饶道。
“不清楚,那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弟兄们,把这厮拖下去洗剥干净,煮了吃肉。”
说完程远志一刀划拨王管家的大腿,痛的他呀呀大叫。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小的上有老下有小,我说,我全都说,家主邹义正是邹郡尉的族弟,就连县丞赵洪也得给邹义几分面子。”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王管家恨不得把所有事都说出来,可惜程远志已经不需要继续听他废话,示意左右黄巾力士把他拖了下去,可怜王管家叫的比杀猪还惨。
“邓茂,起火,火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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