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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锋拔出了腰间别着的,在房间里夺过来的那把手枪,此时已经打空了所有子弹。
将弹匣退下来,手枪本体放在地上,手中拿着手枪的空弹匣。
“呼...放松。”
秦锋努力深呼吸了一下,将随身携带的一根钢笔,拔开笔帽插入了弹匣中。
钢笔是当年母亲赠予他的礼物之一,父母在牺牲后,这支钢笔就一直被秦锋放在桌子上。
虽然日常没有使用过,但也保养的很好,跟新的一样。
在从窗户逃生时,秦锋不忘将其带走。
咔嚓。
往墙上狠狠一怼,钢笔直接插到底,钢笔还冒出弹匣半根手指的长度。
两根手指,从侧边顶住钢笔突出来的部分,不让钢笔弹出去,一个简易的近距离杀伤武器组装完毕。
秦锋想起当年父亲在跟他讲述军旅生涯时,经常按子弹按到手都快要断了的趣话。
这就代表着弹匣内弹簧的弹性非常强,才能将弹匣内的子弹源源不断的送上枪膛,若是步枪的弹匣,弹力还要更大。
“谢特,唐尼,听见请回话。”
格兰斯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唐尼,不由得低声暗骂。
他跟另外一名大汉,分两边包抄过去。
昏暗的停车场,两个战术手电筒的光源,不断朝着秦锋所在的藏身地逼近。
“他没武器了,杀了他,给伙计们报仇!”
格兰斯与另外一名大汉相视一眼,快步朝着那个承重柱跑去。
另一名大汉离秦锋的距离,比格兰斯要近很多,所以他是第一个抵达的人。
然而他只看见地上放着一把手枪之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格兰斯此时仅仅离自己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这里,好像是格兰斯的视线盲区,若是发生什么事情,格兰斯根本没法在第一时间支援到他。
突然之间,他的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感。
他刚想往后退,从侧方闪现出了一道人影。
大汉的反应速度非常快,但是秦锋比他更快。
“噗嗤!”
钢笔在弹匣巨大的弹力下,直接刺入大汉的喉咙,只留下半截在外边,卡到脊骨了。
秦锋瞄准半截钢笔直接一个肘击,整根钢笔直接刺穿了脊骨,大汉捂着喉咙跪着倒了下来。
死前,他的一双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秦锋,他想发出声音,已经没有任何的可能。
秦锋迅速夺过大汉的手枪,关掉了他的战术手电筒,隐入黑暗中。
“法克,你这个该死的大夏人,滚出来!”
见得自己的同伴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在秦锋手中,哪怕是格兰斯也有些上火。
不过他要更加的谨慎,用小碎步一步一步的朝着秦锋的位置靠近,同时还不忘借助掩体进行移动。
此时的格兰斯已经瞄准了秦锋所在的位置,不管秦锋往左还是往右跑出来,他有90%的几率击毙秦锋。
“谢特,小杂碎,你不是很能跑吗?跑啊?”
格兰斯一边用话语挑衅,一边示威性的朝着承重柱左右两边各开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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