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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之纵横天下(.shg.tw)”
!
金秋十月,天气已经逐渐转凉,天空中时常会飘起带着丝丝凉意的蒙蒙细雨。
客栈里,李沐风正坐在临窗桌椅上,手里轻摇的酒杯,眼中有着些许的迷离,但很快他的眼神便再次恢复清明。
巫山镇原本叫桂花镇,因镇子周边有着大量的桂花树便被取名为桂花镇,只是,后来明武为武力威慑南蛮,在桂花镇驻扎了两支军队,而当时“武利军”
的主将嫌桂花镇这名字太文气,便指着不远处的巫山自作主张将镇子改名叫巫山镇。
当时巫山镇的百姓也没当会事,只是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名主将出了名的倔脾气,认准了“巫山镇”
这名字,为此,甚至还让手下从巫山里运回了一块千斤重的巨石,在巨石上刻上“巫山镇”
这三个大字,并将其摆在了城门口。
久而久之,百姓便也就默认了这个名字,反倒是哪块巨石,不知怎么的,却成了巫山镇的怪谈之一,听着让人闲聊起来也是颇为有趣。
品着去年酿的桂花酒,李沐风听着隔壁桌的议论也颇感有趣。
年仅十五岁的他身高足有一米七左右,比寻常这个年纪的少年高出不少,一身突出的肌肉也因为修炼了“金刚不坏神功”
后奇迹般的褪去,变的匀称起来,让人看起来极为和谐,用李沐风前世的话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标准的型男身材。”
原本憨厚的脸庞依旧有些憨厚,只是,不知是不是经常读书的缘故,脸部的线条却越发的柔和了起来,远远看去很像个读书人,身上带着股书生气。
此刻,李沐风身上穿着的衣服有些大,是他去年的衣服,因为先前一心扑在修炼上,也没在意这些,这时穿在身上显得格外臃肿,不过,却也遮掩了他身上的些许锐气。
也许,就连李沐风自己都没有发现,两年的艰苦训练,让他整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两年前,他给人的第一眼感觉很普通,一个淳朴憨厚的农家孩子,除了眼神颇为灵动外,浑身没有一丝奇特之处,是看一眼便会被抛诸脑后的角色;而现在,他给人的感觉很矛盾,沉稳中透露着野性,就仿佛一座沉睡的火山,不知何时便会释放出自己的热火,眼神深邃的仿佛没有尽头。
这种感觉如果出现在三四十岁的人身上,也许显得不会如此突兀,可是出现在一个十几岁少年的身上,便很难不引人注目了。
本想听着有用的信息,可是,听了有一阵功夫,这些人要么说些个青楼勾栏里面的女子,要么就是讨论自己今天又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里面没有一件是他感兴趣的。
有些无奈的理了理衣服,李沐风将杯中酒水喝完,有些索然无味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作为一个陌生人,李沐风没有贸然去往巫山,比较,他只是去打秋风的,可不是去送死的。
在没有摸清楚情况之前,他不打算胡乱的闯进巫山,当然,他也没傻到第一天过来便主动打探山里的消息,而是打算在镇子里厮混几天,等摸清楚了里面的门道,在开始行动。
话说,他今天也做了件蠢事,居然跑到这种高档地方打听消息,结果一晚上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听到,倒是镇子里一些个勾栏在哪给摸了个大概。
随即,李沐风又将这些没用的信息给自动过滤,从怀里掏出了几样东西,一张五十两的银票,以及这些个碎银子,一个巴掌大小的玉盒,以及一瓶写着“金枪不倒丸”
的药瓶。
银票和碎银被他重新装了起来,药瓶犹豫再三后也收了起来,他发誓,这绝对不是因为自己不行,他只是出于为自己的好朋友高义,才会留下这药,防止今后高义要用到,还要花冤枉钱去买。
当然,这想法要是被高义知道,铁定会被他拿刀追杀几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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