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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少年……地牢里那个奇怪的少年如果是疯修士的话……
带回神选者的任务,他可做可不做。
但那要是少年时期的疯修士,意义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每个“恶魔”
玩家都拥有同一个系统任务。
只要有人成功捕获疯修士,等待他的将是海量经验值,以及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珍稀装备套装。
他得回去。
克里姆森将线团郑重地放入口袋。
他必须回去,在那个少年身上留下自己的魔法标识。
自己回归了未来,只需要一次小小的占卜,他就能确定疯修士的位置。
到时候,他既能够带回神选者,又能完成疯修士的任务。
天啊,神可真是深深眷顾着他。
等他拿到奖励,一定要把那位“黄金剑”
彼利献祭给神。
算算时间,离不朽教堂的火灾还有段时日,一切都来得及。
……
诺尔注视着近在咫尺的忒斯特,忒斯特刚巧也在瞧他,脸上还挂着“爆米花吃完了,现在我们可以离场了吗”
的表情。
忒斯特还是那副与己无关的态度,诺尔在心中叹息,看来这并不是他想让自己看的东西。
忒斯特看不见的角落,诺尔的手指抓紧袍角。
残存的遗迹、旁人的转述,它们算不得强烈直接,却像是肉里的刺那样越扎越深,让他忍不住去在意。
诺尔愈发不明白,忒斯特究竟想向他展示什么……异常童年?成功的复仇史?还是疯修士的人生蜕变?
“我本人没有太大的改变,如果你好奇的是这个。”
忒斯特瞥了眼那位老婆婆,“不过我喜欢我的父母——有我这样的孩子,大部分人会选择卖给佣兵之家,天生冷血的家伙就该放在合适的位置,诸如此类。”
“但是他们没有把你卖掉。”
诺尔竭力不去回忆院子里那几颗凄惨的头颅。
“是啊,他们说爱我。”
忒斯特说,口吻像在聊别人的事,“毕竟佣兵之家不是个好地方,人有人的养法,狗有狗的养法。
那群家伙喜欢烈犬远胜过人,恰好我的父母比起金币更喜欢我……虽然我到现在还不理解,他们究竟喜欢我哪一点。”
父母为他染上和兄弟姐妹一样的棕发,认真教他读书写字,精心准备他每一顿早餐。
他们从他手里保护邻居们,也从邻居们手里保护着他。
大哥说,他很聪明,等长大了可以成为特殊的骑士——专门负责处刑和杀人的那种,这样他不会去滥杀无辜,而且他会做得很好。
姐姐说,他不是彻底无药可救的那种类型,他还能“感受到一些东西”
,这对他们来说足够了。
他的小妹妹连话都说不清楚,却还是会对他微笑,挥舞着肉乎乎的手臂。
一个不错的家庭,独属于他的财产,忒斯特想。
他不认为杀人有什么不好,他也没什么非杀不可的理由或冲动,那会儿他还小呢——就像故事里的恶龙可以选择燃烧村庄,也可以选择守着财富沉眠。
可是人类总是会来夺走财富,沉眠也总有醒来的一天。
他忍不住看向面前的诺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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