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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离一侧玻璃墙很近,走近了,陈最能看到林渐青支出来的修长有力的腿,睡袍里露出的肌肉饱满而白皙的胸膛,因为酒意,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
往上是锁骨和修长的脖子上凸出的喉结,再往上,是那张让无数人霄想的脸。
在路上还因为自尊受屈而胸闷不已的陈最,此时整颗心快要雀跃得跳起来。
他敲了敲玻璃墙,林渐青听到声音睁开眼,正对上陈最趴在墙上咧着八颗白牙对他笑,笑得十分灿烂不羁。
林渐青也不自觉笑了笑,指了指门的位置。
陈最小跑着奔向大门,刚到,门就自动开了。
走进客厅,陈最才发现林渐青在听歌,好几年前的流行歌,陈最现在写的歌比这首几年前的好多了。
林渐青并不知道那首歌是他写的,知道又能怎样呢,林渐青不会因为他写过一首他会听的歌而对陈最青眼有加,说不定还会因为他给别人当枪手看不起他。
再说,林渐青喜欢的压根就不是这首歌,他喜欢的是唱这首歌的人吧。
陈最有点心酸,不过回过头来想,林渐青能让他酸的地方多了去了,他要真这么能酸,这份工作他早不能胜任了。
林渐青关了音乐,走过来打量陈最,原本眼里还有些笑意的,在看到陈最的耳朵和头发时皱起了眉。
“我不喜欢你戴耳钉,还有这些辫子,看起来很脏。”
陈最张了张嘴,很想说,谁他妈知道你还找不找我啊,但是吐出口的只是一个“哦”
字。
“一身酒臭味儿,快去洗干净。”
陈最往浴室走去,一边走一边脱衣服,等走到浴室门口,身上已经脱光了。
他洗得有些久,把耳朵上的东西全部摘了下来,还把头上的辫子也全部解开来洗。
林渐青很爱干净,有点轻微的洁癖,却偏偏包了他这样一个脏兮兮的地下摇滚乐手。
陈最洗干净,什么也没穿,披着一身水汽出来时,醒酒器里的红酒又少了一大半。
林渐青用手撑着头,宽敞的袍袖滑倒了手肘处,白皙而有力的手臂,连突兀的青筋都显得性感。
听到浴室开门的声音,他侧头看陈最,眼里染上了微醺的酒色,似在眼里撒了一把星辰。
被那种迷离而专注的目光注视着,陈最只觉得血气上涌,下腹发紧。
陈最嘴角带着放荡的笑,看着林渐青,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总是这样,只要他目所能及的地方能看到林渐青,他的目光就会不自觉永远追随着他,再也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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